7月27日,农业农村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35号。公告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目录(第一批)》已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公布,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为规范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鉴定和判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配套规章有关要求,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判定指南》,现予公告。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网站发布了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鉴定机构推荐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34号(https://www.moa.gov.cn/govpublic/nybzzj1/202607/t20260727_6486179.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035号(https://www.moa.gov.cn/govpublic/nybzzj1/202607/t20260727_6486180.htm)
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关于印发《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判定阈值(第一批)》的通知(https://zys.moa.gov.cn/gsgg/202607/t20260727_6486184.htm)
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鉴定机构推荐名单(https://zys.moa.gov.cn/gsgg/202607/t20260727_6486186.htm)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农业科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