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功救助野生大鲵 筑牢水生动物保护屏障

发布日期:2026-06-05 17:13 [ ] 浏览次数:

近日,我市大丰区市民在辖区河道发现野生大鲵并及时上报。市、区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快速响应、规范处置,成功救助并妥善移交这一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以高效执法守护水生生态安全,彰显盐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优质生态底色。

6月1日,大丰区市民在河边发现一条形态奇特的“娃娃鱼”,该市民自觉守护野生动物,第一时间向农业执法部门上报详细情况。接到求助后,大丰区农业执法人员会同水产专家火速赶赴现场。经鉴定,该生物正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大鲵,俗称“娃娃鱼”,其体态完好、活动正常,重约5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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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野生大鲵得到科学养护,市局渔业科统筹协调、市县两级执法联动,将其妥善移交具备专业养护、繁育资质的盐城海昌海洋探索馆,由专业团队开展常态化管护,确保其健康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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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大鲵成功救助,是群众共治、执法履职、专业赋能的协同成果,也是我市常态化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有力体现。近年来,我局持续落实“中国渔政亮剑”专项行动,加大水域巡查执法力度,严打非法猎捕、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常态化开展水生野生动物普法宣传,群众保护意识有效提升,已初步构建起全民参与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共治格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内陆渔政科 供稿)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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