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规范农药经营行为,提升经营主体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切实保障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5月18日下午,阜宁县农业农村局召开全县禁限用农药监管与规范经营主体培训班。各镇(街道、社区)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全县农药生产企业及农药经营主体负责人参加培训。
培训紧扣当前集中整治重点任务,内容务实、针对性强。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省、市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详细解读了禁限用农药监管政策、排查重点、处置要求,明确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等已禁用农药,以及氧乐果、克百威、灭多威、涕灭威等6月1日起全面禁售禁用农药的管控要求,督促经营主体限期完成库存清零处置,坚决杜绝违规销售行为。
围绕农药经营规范化管理,培训重点讲解了农药经营许可条件、进销存台账规范建立、江苏省农药经营电子台账管理系统操作、互联网农药经营备案等核心内容,强调经营主体必须落实实名购买、专柜销售、专库储存、全程溯源管理,严禁无证经营、未备案经营、超范围经营及通过网络违规销售禁限用农药、假劣农药等行为,确保农药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同时,培训就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科学安全用药、绿色防控技术、农药安全间隔期等开展专题指导,引导经营主体主动履行用药指导义务,科学推荐药剂,杜绝超范围、超剂量、超频次用药,从源头防范农产品农药残留风险,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县农业农村局郭丽华副局长在培训中强调,此次集中整治是民生工程、底线工作,各镇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留死角;各农药生产经营主体要严守法律红线,规范经营行为,主动自查自纠,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农业执法部门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此次培训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压实了责任,有效提升了基层监管人员履职能力和农药经营主体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水平。下一步,阜宁县农业农村局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持续加大排查整治、宣传培训和执法监管力度,扎实推进禁限用农药集中整治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全力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链条监管体系,为全县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