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市补充耕地质量鉴定专家队伍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工作中的作用,根据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建立全市补充耕地质量鉴定专家库的通知》要求,经专家自愿申报、所在单位推荐、市级审查等程序,共有孙进等160名同志基本符合入库条件,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与市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组或市农业农村局耕地质量监管处联系。
联系电话:0515-86660814、0515-88269639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4日
2026.04.24 盐城市补充耕地质量鉴定专家库专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