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1日18时15分,我局执法人员在亭湖区盐东镇新丰河开展执法巡查,在S349省道新丰河桥北侧300米附近水域发现一艘钢制机动船舶正在从事电鱼捕捞,渔政船靠近后,当事人弃船逃逸,执法人员登船检查发现,船内有逆变器、锂电池、电鱼抄网等电鱼作案工具,且电鱼工具仍处于工作状态。
现要求电鱼当事人或船舶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携带有效证件到我局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未认领视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等相关权利,我局将按照无主涉渔“三无”船舶依法处理,但不免除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瑞鹤路268号;联系电话:0515-81665812。
特此公告。
盐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6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