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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进一步规范杂交水稻制种基地管理

发布日期:2025-08-05 17:13 [ ]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级杂交水稻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和管理力度,打造现代化种子生产基地,近日,盐城市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市杂交水稻制种基地规范化管理的通知》(盐农发【2025】10号)。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制种基地监管。严格执行种子生产许可和备案管理制度,做好及时备案生产。及时签订规范化种子生产合同,目前双方权利责任。严把种子检疫关,严禁无证调运和超量调运,所有调入亲本必须有调运检疫合格证。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制种全程安全服务指导。引进新品种(组合)须开展至少一年小面积试制。严格按种子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建立生产技术方案和种子生产档案。加强种子生产的技术服务和培训。全面服务好杂交水稻制种保险工作,制种投保率力争达到100%。通知明确要强化市场全程监管和矛盾调处。加强执法检查,组织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和协同工作机制,强化种子管理执法和技术服务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管理服务体系。  

目前,我市制种基地规模化、全程机械化、标准化、智能化“四化”建设水平和供种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建立了一批超亿元、五千万元、千万元以上加工、仓储和研发项目,杂交稻制种基地面积稳定在20万亩左右,占全省80%以上。

                          (局种业管理处)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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