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三农资讯 > 通知公告

2025年盐城市兴农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21 11:01 [ ]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作示范”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乡土人才“三带”培养对象遴选工作和《盐城市返乡就业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有关要求,推动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乡村建设,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现就2025年盐城市兴农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公告如下。

一、项目分类

兴农创业人才项目主要分三种类型:

1.创意项目:主要面向计划到村创业的各类人才,需提供创业项目计划书,包括创业理念、项目规划、资金来源、预期成效等内容。

2.初创项目:主要面向已在村创业但创业项目仍处于起步阶段的各类人才,需提供初创项目相关进展情况材料,包括创业思路、运行状况、初步成效、预期目标等内容。

3.成长项目:主要面向已在市内外创业有成且计划扩大项目规模、带动富民增收的各类人才,需提供项目扩建计划书,包括当前项目进展、扩建规划、资金来源、预期成效等内容。

二、资格条件

申报兴农创业项目的人才个人或团队负责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基层工作,热心服务群众,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犯罪记录。

2.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98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资格。已在市内外创业有成且有志返乡创业、带动富民增收的优秀人才,以上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3.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创业所需的身体要求和心理素质。

4. 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助标准及数量

兴农创业人才项目资助数量不设限制,主要支持具备一定盈利潜力,可复制推广,能够带领群众就业致富、促进共同富裕,且未领取过补助的创业项目,根据评审结果,分别给予1030万元的创业资助,并提供创业贷款、创业扶持等“一揽子”服务。

四、报名安排

申报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申报对象于9201600前,联系各县(市、区)组织部门人才工作职能科室进行报名(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 兴农创业项目申报书(需对照3种创业项目类型准备,一式五份);

2. 申报对象个人身份和资历、能力、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

3. 如有创业经历的,提供曾经创业项目的规模、产值和收益、带领群众就业致富等证明材料。

五、组织评审

1. 资格复审

各县(市、区)对照要求进行初审后,报送至盐城市农业农村局,由盐城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申报资料。

2. 答辩评审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对象,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答辩。答辩为全程封闭答辩。

创意项目主要评审其创业理念、规划、预期成效等内容;初创项目主要评审创业思路、运行状况、初步成效等内容;成长项目主要评审当前项目进展、扩建规划、预期成效等内容。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现场考察

根据答辩评审情况,组织开展现场考察,其中盐城市区项目由盐城市委组织部、盐城市财政局、盐城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会同各区共同组织实施,其他县(市)项目由各地自行组织实施。

六、监督举报

兴农创业人才项目申报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咨询电话:05158666181988269505。监督电话:051580501607(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附件1:创业项目申报书要点.pdf

附件2:各县(市、区)政策咨询与报名联系方式.pdf





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5821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