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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初步设计等市级评审活动

发布日期:2024-09-30 08:24 [ ] 浏览次数: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农建〔2024〕13号)、《关于开展盐碱耕地改良利用项目建设的通知》(苏农便〔2024〕200号)精神,9月27日至28日,我市邀请蔡守华教授等5位专家对《东台市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弶港片区)初步设计》和《射阳县盐碱耕地改良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市级评审活动。专家组经过封闭审阅;逐一听取项目实施单位、县(市)农业农村局、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编制单位情况汇报,审阅了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内容,经质询和讨论,一致认为《东台市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弶港片区)初步设计》和《射阳县盐碱耕地改良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格式规范、内容完整,符合相关文件和规范的要求;项目选址合理,建设任务明确,方案总体可行,通过评审。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处、项目监管处、机关党委负责同志,盐城市东台市和射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相关负责同志、项目实施主体代表、实施方案编制单位代表3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陆立中同志全程参与了评审活动。在活动总结时,他首先向所有专家和参会人员致以诚挚的感谢,感谢他们的辛勤工作和无私奉献。他着重强调了盐碱耕地改良利用等项目对我市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深远意义,并围绕后续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强调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相关部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对待。二是指出规划设计须进一步完善,确保技术方案既科学又实用,紧密结合专家组的评审意见进行细致调整。三是强调了加强监管的重要性,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严防挪用和浪费,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四是提出要做好项目的全程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对项目实施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跟踪和督导,确保所有工作都能按照计划有序推进,从而实现项目效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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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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