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6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1月14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农业农村局党委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践行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生动实践,作为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15项35条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3条、需长期坚持整改22条,制定整改措施117条、已完成整改措施54条,出台制度5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11月14日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次日局党委即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形成“诚恳接受、全单认领”“即知即改、认真整改”的高度共识,明确“对照检查从严、自我要求从高、整改落实从快、措施推进从实”的整改思路和要求。第一时间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施建霞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副局长孙新建和总畜牧兽医师颜东平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日常工作。通过召开专题会办会、工作推进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全局上下统一思想,层层发动,周密安排,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合力整改的浓烈氛围,全面深入地推动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落实整改责任。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研究、挂图作战,制定出台《中共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15项35条具体问题,进一步细化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一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承办单位,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注重制度建设。对整改解决的问题,每月听取一次情况汇报,及时准确掌握整改实效,防止问题反弹。在此基础上,总结整改经验,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之成为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乃至全体干部职工的行为规范和工作规范。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以来,下发10个文件、开展7项行动、出台5项制度,建立一系列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
(四)统筹协调推进。自觉把巡察整改与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融为一体,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将整改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粮食安全和稳产保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大项目建设、深化农村改革、农业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谋划新思路、落实新举措、寻求新突破;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深化政风行风专项整治,以整改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抓班子、带队伍,担负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严防“四风”反弹,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全局上下形成进位争先、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局党委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逐一过堂、对账销号”的要求,聚力聚焦突出问题整改。截止目前,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全部予以整改,其中明确2024年5月底前完成的13个整改事项已经整改到位,还有22个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也已按计划正在实施之中。通过问题整改,农业农村干部队伍精神面貌明显变化,规范管理、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成效初步显现。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学深悟透做实不够”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地把农业农村工作放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思考、定位、筹划。2023年7月25日,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深入学习习近平《论“三农”工作》《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并组织交流研讨。2023年12月22日,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到新四军纪念馆现场集中参观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盐城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更加自觉传承好盐城红色基因,发扬“铁军”精神,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高水平建设农业强市提供组织保障。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并逐步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机关第一、二、三、四支部书记于2023年12月底前给支部党员补上1次党课。领导班子全年学习交流不少于6次,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认真落实局调查研究工作制度,针对问题开展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10篇。
此项整改2024年4月底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安全生产底线思维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2023年12月8日党委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农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研讨。
此项整改计划2024年6月底前完成,现已完成。
3.关于“安全生产底线思维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认真学习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名录,排查出市农检中心使用的危化品名录。完善高毒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将农检中心706室调整为非管制类危化品存放室,明确专人负责,完善使用管理制度和台账。安装监控,全天候24小时实时监控并与公安系统联网。二是调整试剂、耗材存放地点,明确专人负责,完善使用管理制度和台账。三是完善试剂、耗材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在试剂、耗材领用登记表上增加审批人员,由质量负责人负责审批。
此项整改2023年12月底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安全生产底线思维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市政府召开全市动物防疫工作会议,与各地政府签订动物防疫工作责任状,开展春夏秋三大集中防疫行动和调研互促行动,全年共使用口蹄疫、禽流感、小反刍疫苗2297.42、24055.65、387.19万毫升/万头份、万羽份。二是加强免疫效果评价监测、专项监测和集中监测,全市采集检测样品20.05万份,强制免疫病种应免密度达100%,抗体合格率均在70%以上。三是强化非洲猪瘟监测排查,开展4轮“三灭四消”行动,使用消毒灭害药157.94吨,做到应消尽消;储备各类应急物资,举办盐城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四是推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互联网+”全链条监测预警和监管服务,处理模式获全国推介,全年处理病死畜禽90.18万猪当量(其中猪84.16万头,牛792头,羊3.64万只,禽4.04万猪当量),占全年畜禽饲养量1696.6万猪当量的5.32%。
此项整改2024年4月底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关于“‘一岗双责’链条拧得不紧”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剖析问题根源,主要是人员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对病休、借调等在外人员缺乏有力的监督管理;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人员在岗情况督查不全面;个别同志纪律意识淡薄,缺乏组织规矩。二是制定完善人员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对在外人员思想、工作、生活情况的监督;2023年7月5日,周德永被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给予开除公职处分,7月20日党日活动时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处分决定。三是严格执行人员请销假制度,强化人员在岗情况督查,所有干部职工(含退休人员)须将个人所持护照等出入境证件,交由局组织人事处集中保管,并按有关程序申请审批后领取使用。四是对当事人王军批评教育,并以此警示全体干部职工,强化所有工作人员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该同志已被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
此项整改2023年12月底前已完成。
6.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犹存”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督促执法局党总支严格执行会议决议,对因故确需改变的,需重新召开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并在全局各级党组织举一反三。二是严格按照《市农业农村局信访工作制度》,引导规范来访来信办理程序,明确专人扎口来访来信登记,确保信访全程跟踪,闭环管理。三是加强与市信访局沟通对接,对不应由我局牵头承办的信访事项及时退回处理,提高信访工作的时效性。四是持续深化机关作风建设,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
此项整改2024年4月底前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7.关于“涉农项目失管失察”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严格项目立项审核,对重大项目预先开展可行性研究评估,进行充分论证调查,按程序报批后立项。二是盐城二级渔港主体建设工程于2023年11月底完成审计验收工作,12月份完成项目交付使用,并按规定支付相关工程款。三是加快盐城二级渔港门卫室等配套设施建设,执法基地已于2023年底前投入使用,成为渔政船驻港、抢险救助、后勤保障供给的重要基地,全面提升渔政执法和应急救援能力。
此项整改2024年4月底前已完成。
8.关于“涉农项目失管失察”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对近三年所有农业会展活动的组织实施、招标程序、经费使用等进行“回头看”,逐一过堂,查找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及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情况;进一步规范农业会展活动的组织开展工作,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及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及时提请党委研究,做好报审报批等相关手续。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2024年3月7日,局党委给予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裔群英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此项整改2024年1月底前完成。
9.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2名巡考人员各退回巡考费500元。二是鉴于2021年、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专家无法集中,将原计划利用两个周末开展的评审,调整为两天网上审核材料并按分组进行交流、两天线下集中会议评审,两个年度项目各按四天时间支付专家评审费;2021年共125个项目分两个组,每个专家需要审阅40余个初步设计报告;2022年共89个项目,分三个专家组,每个专家需审阅约30个初步设计报告;专家审阅工作量非常大,两天时间根本无法完成审阅,还需占用大量的业余时间;评审方案经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核、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应充分考虑我市项目规模(占全省近五分之一)以及专家评审工作量特别大的实际,按原定方案发放评审费比较合理。三是对机关2019-2022年获评优秀处室,按机关人员标准发放抽调事业人员的考核奖金,于2024年1月31日前已全部退回。四是已按规定退回试用期人员多发的一次性奖金。五是组织开展调研,奉行节约从简的原则,制定单位公务接待内部执行标准,并严格执行。六是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印发的《盐城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盐财行〔2017〕47号)执行,厉行节约,降低用餐标准。
此项整改2024年1月底前已完成。
10.关于“抓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2024年1月30日局党委制定印发《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党委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二是做好统筹安排,定期组织召开党委会,无特殊情况均做到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委会。三是局党委落实机关党建领导责任,每半年听取1次,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四是根据市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结合“三农”工作实际,2024年4月22日,局党委专题研究制定《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此项整改计划2024年6月底前完成,现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11.关于“抓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审核把关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二是统筹党日活动安排,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党组织活动;3名班子成员于2023年12月底前到所在支部补上1次党课。
此项整改计划2024年6月底前完成,现已完成。
1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系统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整改进展成效:一是持续推进干部职工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专项整治行动,所有干部职工作出书面承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重查处干部职工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行为。2024年3月,1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人员受到政务记过处分。二是经与市人社局对接,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处答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市畜牧兽医站副站长朱明2017年受到记过处分,其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此项整改计划于2024年10月底前完成,现已完成。
1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系统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加强与市委编办、市公务员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沟通对接,在局系统公开招录、选调、军转干部安置时,尽最大可能选用具有涉农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2024年3月,局机关从盐都区交流1名具有农业专业背景的副科职干部。
此项整改计划2024年10月整改完成,现已完成。
(二) 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推进粮食稳产保供基础不够牢”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局党委加强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程质量管理的研究,并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聚焦高标准农田项目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重点环节,细化量化相关要求,明确项目建设、监管各方职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中的职责,协同动作、齐抓共管。二是进一步加大《盐城市高标准农田全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全程质量管理业务培训,推动办法的贯彻落实。市县两级查处了一批高标准农田建设违法违纪案件,2024年3月,分管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原局二级调研员宋成荣接受市监委监察调查。三是根据《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双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市级督查和交叉检查,对发现问题全部交办各地整改。去年以来,我市相继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双百日行动”、“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回头看专项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全部现场交办并整改到位。认真落实《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市县两级均成立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联席会议,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市级牵头部门,积极主动协调,先后4次联合水利、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跨部门综合监管”,四不两直现场检查2023年度项目工程建设质量,检查责任落实情况。整理总结发现的突出共性问题,形成质量指导单下发各地,确保类似问题不重复发生。下一步将深入开展高标准农田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管,推进农田建设条线的作风建设。四是积极争取省以上项目和资金。2023年全市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40.9万亩,2024年已争取改造提升项目42.53万亩。对过去投入不足标准偏低的项目区分年度实施改造提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完善基础设施配套,达到“砘粮田”标准。五是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突出抓好施工、监理及隐蔽工程质量监管,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六是积极推进“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每个县(市、区)至少选择1个镇开展整镇试点,其余涉改镇至少选择1个村开展试点。七是组织召开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廉政警示教育会议,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八是2023年12月8日,局党委对局农田建设管理处、项目监督评价处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分别给予2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此项整改计划2025年12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2.关于“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推进粮食稳产保供基础不够牢”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创建部省级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区21个,示范面积16.25万亩,创建2个全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落实粪肥还田任务约55.72万亩。全市耕地质量等级由2023年初的4.65级提升到2023年末的4.37级,上升了0.28个等级(全省平均等级未公布),预计2024年将达到4.27级,接近全省平均水平。二是2023年推广深耕深翻49.4万亩、秸秆还田841.3万亩,耕层进一步发育,2024年底将达到12.5厘米。三是2023年全市施用有机肥(含商品有机类肥料、堆肥)263.53万亩,折合实物约181.25万吨,预计2024年底有机肥用量可达到190万吨以上。此项整改计划2024年12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3.关于“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推进粮食稳产保供基础不够牢”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加强宣传发动。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种业振兴行动的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引导企业投资,全方位推进种业科技创新。成立种业振兴专家委员会,推进省级以上种质资源保护保存机构建设,加强特色种质资源保存。2023年12月,组织市农科院、盐都农科所、神农大丰、金色农业等单位,发扬工匠精神,久久为功,持续参加省重大品种攻关,围绕培育中高抗赤霉病的绿色多抗优质高产专用小麦品种,抗稻瘟病的优质食味多抗高产水稻品种目标,加强品种创制,至2025年有所突破。二是做好培训观摩。利用市县乡三级畜牧推广体系,通过培训观摩,在我市大力推广湖羊、杜洛克猪、大白猪、长白猪、海兰蛋鸡、京红系列蛋鸡等优良品种;开展种畜场猪伪狂犬病、布鲁氏菌病等主要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指导,提高种畜禽生产性能,推进现有种畜禽场良种繁育提质增效。加强与南京农业大学、扬州大学和江苏省农科院畜牧品种繁育技术合作,加快推进“阜宁黑猪”“乾宝湖羊”“和盈黑鸡”等新品种(配套系)选育进程,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优良品种。三是强化推广工作。加强果蔬良种良法推广工作。市蔬菜站、市果树站等相关单位与市内外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新品种综合性测试、比较试验及示范推广工作,围绕全市特色产业发展要求,强化果蔬作物特色种苗中心建设,保障种苗供应。每年组织开展推广果蔬作物新品种及配套栽培技术活动1-2次,加大自主品种良种良法示范推广宣传力度,提高果蔬效益,加快产业升级。
此项整改计划2025年12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推进粮食稳产保供基础不够牢”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积极争取部省财政项目支持,深化与省内外涉农高校、科研院所紧密合作,力争通过3-5年努力,逐步缩小全市农业科技贡献率与全省平均水平差距。二是组织发布年度农业重大技术。加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依托省级产业体系基地,每年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装备100项以上;建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每年开展农技人员培训1000人左右,新建农业科技示范基地20个以上,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5000户以上;持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每年培训4.5万人次。三是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引导作用,今年新推广无人插秧机70台,导航辅助驾驶系统74台,畜禽养殖巡查机器人5台;借助犁耕深翻试点项目实施,今年计划推广智能监测设备50台以上。三是积极服务各地建设无人农场、智能农机示范基地建设,今年计划新建2个以上。四是密切跟踪农业机器人研发情况。加大引进试验示范力度,对成熟的农业机器人扩大推广应用。进一步大力控减直播稻发展机插秧,将100万亩的年度控减目标全面分解到各县(市、区),并纳入农业农村年度重点工作。积极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提高机插秧补助标准,大市区直播稻机插秧补贴差距不低于80元/亩,鼓励各地拉大补贴差距,引导生产主体主动改直播为机插。突出“抓大促小”,指导国有企业全部采用机插秧方式。五是加大优新技术推广力度,制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稻米产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技术指导意见,指导生产主体优选品种,采用绿色高效栽培管理技术,促进水稻单产稳定提高。六是梳理“盐农云”平台共享数据清单,通过盐城市政府信息资源中心系统与各委办局进行数据交换共享。充分利用省“苏农云”、市级相关系统平台标准接口,持续完善农田建设、行政执法等数据的对接与汇聚;定期将农田建设管理处、执法局、财审处等业务处室提供的业务数据整理入库。目前,1059项未完成数据汇集的资源目录,已完成922项的数据汇集入库工作,占比87.1%。
此项整改计划2025年12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5.关于“农业产业‘集群集聚’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持续加大农业全产业建设进度,制定农业全产业链“两图三清单”,按月调度产业链运行情况,每季度分产业链形成运行情况汇报,2023年全市粮油果蔬、肉制品加工和海洋生物3条市重点产业链规上企业总数达284家、较上年增69家,累计实现开票销售528.4亿元、同比增12.14%,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24%,全市60%的农业规上企业开票销售实现正增长,水产产业链入选全省农业产业链发展典型案例。今年上半年农业全产业链规上企业开票达256.97亿元。二是积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2023年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3956.2亿元,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2.72:1。银宝集团、佳丰粮油和盐城粮油集团等3家企业入选2023年全国农业企业500强,其中银宝集团跻身全国农业企业粮油行业前20强。三是组织农业企业参加农业产业化星级企业申报认定,全市认定农业五星级企业5个、三星级企业6个、星级企业4个,其中4个企业获得“乡村振兴带农增收奖”单项奖。
此项整改计划2024年10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6.关于“农业产业‘集群集聚’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培大育强农业龙头企业,开展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监测认定工作,我市江苏正源创辉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江苏杰龙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家企业新创成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全市现有国家级龙头企业11家,数量并列全省第二;省级龙头企业97家,数量全省第一。二是实体化运行农业招商机构,采取市县联动、校地联动、场地联动等方式,开展敲门招商、小分队招商等各类招商活动。2023年全市“百日攻坚”期间,我市农业农村系统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密集开展招商活动,全市累计举办各类招商活动85场次,签约项目97个,协议投资金额90.21亿元。1-6月份,全市开展各类敲门招商、小分队招商近400场次,新签约项目70个,计划投资242.29亿元;新开工项目27个,计划投资44.57亿元;新竣工1个完成投资1亿元。其中:农产品深加工项目68个,新签约项目41个,新开工19个。此项整改计划2024年10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7.关于“农业产业‘集群集聚’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深入研究打造“蓝色粮仓”有效措施,编制出台《盐城渔业高质量发展研究报告》。二是充分利用沿海滩涂资源,积极发展滩涂增养殖,规范有序建设以贝类为主的滩涂开放式增养殖基地。三是优化海水养殖模式,推广虾蟹贝立体混养模式,提高日本对虾、青蟹等名特优水产养殖占比,推动生蚝养殖基地建设。四是加大政策宣传,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财政资金,拓展海上养殖空间,探索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和智能化养殖渔场,推动深远海养殖平台和海上加工船建设,鼓励各类有条件的企业发展远洋捕捞、远海养殖业务。
此项整改计划2024年10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8.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美中不足”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全力推进2023年度户厕改造工作。2023年全省对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中,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率(农村户厕改造目标任务完成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成率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三个子项整合)综合得分1.80分、列全省第6、Ⅲ类地区第2,其中农村户厕改造目标任务完成率98.7%、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成率91%,均列Ⅲ类地区第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完成率为100%,全省第5、Ⅲ类地区第2,达到“双60”治理标准的行政村覆盖率43.4%。2024年,全市力争将达到“双60”治理标准的行政村覆盖率提升至55%、管控率达15%,设施正常运行率维持在90%以上。二是加强户厕改造全过程质量管理,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协同生态环境局,统筹推进农村户厕改造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已改户厕正常使用。三是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常态化服务指导,督促各地以农村厕所粪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为重点,全面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
此项整改计划2024年10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9.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美中不足”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开展经济薄弱村提升行动,结合“干部联村、一村一策”行动,推动制定“村情清单”、“需求清单”,指导各地制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一村一策”行动方案。二是指导各地实施好省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挂钩帮扶项目。三是资源发包收入、土地流转服务收入及政府配股的投资收益以外的集体经营性收入占比上升10%以上。
此项整改计划2024年10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10.关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美中不足”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按照农民合作社防范涉嫌非法集资的排查职责要求,每月定期排查调度农民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问题线索情况,截止今年6月底,共累计排查农民合作社7583家,排查覆盖率达100%,共涉及问题线索7条,均为2021年之前的存量问题线索,问题线索每月均及时反馈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一步,将持续定期调度排查农民合作社防范涉嫌非法集资情况并及时将有关线索反馈报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办;配合市金融局、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做好调查处置工作。此项整改计划2024年10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11.关于“安全生产底线思维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全省推广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0〕23号)以及《中共盐城市委政法委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将农机安全监管融入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工作的通知》(盐农机〔2020〕7号)精神,督促滨海、阜宁县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加大与政法委沟通协调力度,在网格化管理平台建立农机安全监管模块。二是强化县、镇、村三级农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农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明确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岗位责任,分层级开展农机安全监管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农机管理人员履职能力和责任意识,推动农机安全监管措施落地生根。
此项整改计划2024年10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12.关于“安全生产底线思维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加强市农产品检测机构建设,支持和鼓励企业自建检测室。加大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合作社等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的扶持力度。二是持续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基层信息化监管水平,杜绝阳性不上报现象。三是加大胶体金速测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强化对基层监管人员技术培训,遵循“用什么检什么,检什么标注什么”的原则,切实提高速测靶向性和精准性。四是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亮证”行动。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力度,合理部署合格证服务站点建设,实现为生产主体提供就近出证、上市前免费速测等服务功能,引导生产主体检测合格上市。
此项整改计划2024年10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13.关于“安全生产底线思维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制定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制度,加强对涉密人员审查。二是2023年12月23日,组织开展全员保密教育培训班1期。三是对违反保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涉及电脑进行更换硬盘处理。
此项整改计划2024年6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14.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组织分管条线处室、单位深入排查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明确防控措施,推动监督关口前移。二是2024年3月17日,组织召开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作风建设工作会议,落实落细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邀请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办主任张国锋作专题辅导。通报农业农村系统典型案例,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持续深化全市农业农村系统政风行风专项整治,高度重视土地承包流转、惠农资金补贴发放、集体“三资”管理、农村环境整治等农村基层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常态化、长效化防范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全市“三农”干部转作风、树新风,保障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此项整改计划2024年6月完成,并长期坚持。
15.关于“涉农项目失管失察”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制度,所有采购设备、试剂、材料等一律实行公开招标;局党委对市农检中心领导班子约谈提醒。二是制定《市农业农村局自行采购内部规程》,并严格执行。三是对工程项目招标情况开展自查,2022年局办公楼值班室等改扩建工程严格对照当年《江苏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进行招标。
此项整改计划2024年6月底前完成。
16.关于“涉农项目失管失察”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对财政资金投入的农业工程项目加强监管,对问题工程项目“回头看”,举一反三,完善相关手续,建立健全市农业农村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严格按照《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全程质量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二是对包括零星工程等工程项目,加强招标代理、合同审核、审计验收等方面的规范和管理。三是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对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员等重点岗位进行实时考勤,缺岗部分按照合同约定在项目审计时予以核减相关费用。四是已对接设计单位科学核算施工工期,逾期施工部分在项目审计时予以核减工程款。五是加强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工程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项目审计,严格按合同进行验收和工程结算;完善结算材料,规范项目结算程序,加强项目结算监督。六是对相关责任人陈勇、刘锦峰追责,采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
此项整改计划2024年6月底前完成。
17.关于“执行制度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2022年成立了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于2022-2024年实现对下属17家(财政拨款)事业单位3年全覆盖。2022年审计了4个单位,2023年已审计7个单位的2021-2022年财务收支等情况,1个单位正在审计中;计划2024年对其他5个单位完成审计。二是加强与市浒苔绿潮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严格按照《盐城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三是退回多报住宿费,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四是举一反三,进一步严格财务报支的审核,确保报销票据与事实支出一致;同时加强财务部门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并对相关责任人武世清、陶德俊追责,采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五是深入调研,制定农产品采样付费标准,规范填写采样单据,严格执行三方签字(被抽样人、抽样人员、县级人员),提供付费截图报销(经核查报销凭证,2020年10月28日市农产品检测中心采集河蟹样品,实际为350元/个,每个样品为2.5公斤)。
此项整改计划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18.关于“对基层党建工作检查指导不力”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切实加强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等法规,提高党建工作理论水平。二是组织各支部学习相关法规,2024年1月6日,邀请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副书记陈铁军为局系统全体党务干部作专题辅导。对信息中心支部书记提出严肃批评,督促该支部立即组织4名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升业务素质,深刻汲取教训。结合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将对相关支部重新组织改选。三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执行组织生活程序,督促党员干部认真撰写个人剖析材料,并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此项整改计划2024年6月底前完成。
19.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系统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视和关心年轻干部成长,统筹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二是科学合理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计划在机关此轮改革后新提拔“95后”副科职干部1名。
此项整改计划2024年10月整改完成。
20.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系统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市林蚕种苗服务中心主任徐恒荣同志已于2023年5月退休;根据市领导研究会办意见,正在积极推进市林蚕种苗服务中心移交至盐城农业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相关工作。二是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视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结合局系统事业单位改革,统筹做好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测试中心、市农业信息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轮岗交流。
此项整改计划2024年10月整改完成。
2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加强党委对局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在研究领导班子工作分工时,明确分管党建工作的领导班子分管意识形态工作。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三是认真学习贯彻并严格执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委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四是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的审核把关,确保述职述廉材料中包括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五是制定全市农业农村系统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六是加强“农情盐城”微信公众号管理,提高推送信息的质量和文章阅读的趣味性,增加现有用户粘性和吸引更多的用户关注;加大微信公众号的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局系统会议、条线会议等,发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人员关注;利用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农产品电商万人培训等活动,面向农业市场主体推广应用公众号,不断扩大公众号用户基数,提升关注度。
此项整改计划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22.关于“‘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整改进展成效:一是制定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建设方案,经局党委研究后,已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二是加快推进盐城二级渔港项目建设,2023年12月已完成验收投入使用,全面提升渔政执法能力;建立健全渔船动态监管系统运行监控制度,落实人员实时监控观察,并加强督查;充分发挥二级渔港执法基地效能,利用好渔政船动态监管系统分中心,更好地保障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和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此项整改计划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巡察整改是农业农村局系统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局党委的整改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巩固整治成果,驰而不息,久久为功。下一步,局党委将严格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工作,积极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推动农业农村系统党的建设、行风政风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以更严的要求推进主体责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理想信念,把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农业农村事业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政令畅通、落实见效。局党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层层传递责任压力,推动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各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以“问题清单”、“问责清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二)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巡察问题整改。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对正在整改和已经整改仍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地推进整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继续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有序稳步推进;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内容,重点加强监督,抓好相关措施和制度的贯彻执行;已经完成的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重点看问题是否彻底解决到位,看是否出现反弹,看是否有类似问题发生,看相关措施是否切实有效,看建立的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加强督促指导,克服松劲的思想、浮躁的情绪、赶进度的现象,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确保整改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切实回应党和人民的期待。
(三)以更高的标准推进长效机制建立。在深入推进整改的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围绕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问责,更加突出事前预防,由表及里,找准症结,倒查制度漏洞,排查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构建符合农业农村工作规律、具有农业农村部门特点的反腐倡廉工作新机制,为农业农村局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坚强的制度和纪律保障。
(四)以更实的作风推进农业农村事业发展。统筹兼顾,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农业强市紧密结合,与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锤炼优良品德和作风,扎实推动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开展。通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改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改出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改出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改出服务发展的工作业绩,创造一批“领跑”的盐城农业农村发展模式、“硬核”的盐城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8269505;通讯地址: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505办公室,邮编224002;电子邮箱:rsc505@163.com。
中共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