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许可营业场所销售农药,应当认定为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

发布日期:2024-12-26 17:30 [ ] 浏览次数:

12月24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关于离开许可营业场所销售农药行为定性问题的意见》。其中明确,已经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在农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营业场所销售农药(卫生用农药除外,下同),离开营业场所销售农药的,应当认定为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CYZCFGS/202412/t20241224_6468442.htm(转自农业农村部网站)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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