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等战略的部署要求,我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力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工作,实现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全覆盖。
东台市实行地膜回收保证金制度,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形式,加强黑地膜的回收处置,县域范围内废旧农膜全部得到有效回收利用。
盐都区建立“乡镇长效办+农户+垃圾发电厂”的回收处置闭环模式,将再利用价值不高的废旧地膜纳入生活垃圾回收处置系统,实现无害化处置和能源化利用。
射阳县采取“规模基地网点回收+零散田块上门回收”的工作机制,针对再利用价值不高的废旧地膜,由农户归集至田头,再委托各村环卫工人上门回收,送至各镇垃圾中转站,进入城乡垃圾回收处置体系集中处置。
建湖县采用“上门回收+集中处置”方式,对全县农田地膜进行全部回收处置(一部分送至垃圾回收站,一部分打包送加工企业)。
滨海县建成“回收网点+田间收集点+种植户”、“回收网点+经纪人+种植户”的回收利用体系。农业部门与本地设施蔬菜、西瓜、草莓等用膜大户及回收网点强化联络,服务点对点,组织就近网点或专门组织人员,到收集点集中清运用过的废旧地膜,进行再利用或运送到垃圾厂焚烧。
亭湖区采取“逐乡推进”的形式,对乡镇范围内废旧地膜进行集中回收处置,并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补贴公示,目前6个涉农乡镇均实现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全覆盖。
响水县根据《响水县废旧地膜回收利用实施意见》(响委农办发〔2020〕7号)要求,对利用价值不高的废旧地膜回收处置进行按量奖补:回收奖补标准为2.5元/公斤,处置标准为1.5元/公斤。2023年回收废旧地膜152.96吨。
阜宁县通过“企业+回收站+农户”的回收方式进行全面回收处置,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县农业污染点源督查的通知》(阜农发[2022]60号),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全县地膜田间清理回收情况进行自查督查。
大丰区采用“区+镇+村”制定各级回收处置实施方案,层层落实,签定回收处置协议,通过乡村振兴计划推动废旧地膜的回收处置。
全市各县(市、区)对积存在田边、路边、沟边的废旧地膜进行集中清理行动。各县(市、区)形成多种回收处置模式,全市9个农业县(市、区)废旧地膜均得到有效回收处置。(市蔬菜站供稿)
环卫人员清运田头路边临时集中堆放的废旧地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