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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出台办法推动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3-04-12 17:43 [ ] 浏览次数:

为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夯实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基础,近日,滨海县出台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着力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明确滨海县未来三年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所有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4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村占比达70%以上,剔除上级配股收益外的村集体稳定的自主经营性收入全部达30万元以上。一坚持多措并举,紧紧围绕城乡融合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探索资源开发、资产盘活、产业发展、领办创办、“抱团发展”、村企合作等多种发展路径,推动集体经济转型升级持续发展。二加大政策支持,从财政、税收金融、土地、增收激励、人才引进等方面,全面建立起支持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三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村干部在村集体直接经营活动中,非因村干部人为因素导致经济损失,减轻或免于追究责任。对于经依法依规调查确认不实举报,及时通过适当方式为其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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