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已于2022年10月10日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盐城市公安局会同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多次会商,在原《盐城市养犬管理办法》禁养名录和标准基础上进行修改,同时参照有关专家发表文章《城市养犬管理规定中的禁养犬》中禁养犬品种,以及充分借鉴省内外禁养犬种工作实践经验,综合考虑犬种特性、潜在危害,根据本地实际,拟定了《盐城市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的烈性犬名录和大型犬标准(征求意见稿)》。
为了广泛征集群众意见,提升养犬管理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现将拟定的《盐城市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的烈性犬名录和大型犬标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 2358200437 @qq.com )或信函(盐城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场所大队)方式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23日。
盐城市公安局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9日
盐城市重点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的烈性犬名录和大型犬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禁止饲养、销售的烈性犬名录
1.比特犬 PitBull
2.美国斯塔福郡梗 AmericanStaffordshireTerrier
3.阿根廷杜高犬 DogoArgentina
4.巴西菲拉犬 FilaBrasileiro
5.土佐犬 Tosa
6.意大利卡斯特罗犬 ItalianCaneCorso
7.中亚牧羊犬 CentralAsianShepherdDog
8.高加索犬 CaucasianOvcharka
9.藏獒 TibetanMastiff
10.意大利纽波利顿獒犬 ItalianNeapolitanMastiff
11.波尔多犬 DoguedeBordeaux
12.牛头獒犬 BullMastiff
13.罗威纳犬 Rottweiler
14.杜伯文犬 DobermanPinscher
15.马士提夫獒犬 Mastiff
16.拳师犬 Boxer
17.秋田犬 Akita
18.比利时特佛伦犬 BelgianTervuren
19.荷兰牧羊犬 HollandShepherdDog
20.德国牧羊犬 GermanShepherdDog
21.法国狼犬 BeauceSheepDog
22.萨阿路斯猎狼犬 SaarloosWolfdog
23.川东猎犬 ChuandongSpaniel
24弗兰德牧羊犬 BouvierdesFlandres
25.牛头梗 BullTerrier
26.纽芬兰犬 Newfoundland
27.爱尔兰猎狼犬 IrishWolfhound
28.阿富汗猎犬 AfghanHound
29.威玛猎犬 Weimaraner
30.比利时马里努阿犬 BelgianMalinois
31.波索尔犬 Borzoi
32.圣伯纳犬 SaintBernard
33.大白熊 GreatPyrenees
34.大丹犬 GreatDane
35.昆明犬 KunmingDog
36.俄罗斯黑梗 RussianBlackTerrier
37.凯丽蓝梗 KerryBlueTerrier
38.英国斗牛犬 Bulldog
39.灵缇 Greyhound
40.寻血猎犬 Bloodhoud
除上述40种犬只外,还包括具有上述品种血统的杂交繁衍犬,以及由市公安机关和市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其他烈性犬。
二、禁止饲养、销售的大型犬标准
犬体高(站立时从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60cm以上的犬只为大型犬。
三、其他事项
1.养犬人在2020年2月1日前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已经依法取得狂犬病免疫证明的,于2023年3月1日前办理养犬登记后,可以继续饲养。
2.盲人、肢体重残人士等饲养、携带导盲犬和扶助犬的除外。
3.烈性犬名录和大型犬标准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实施情况依法适时予以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4.《盐城市重点管理区禁养烈性犬名录和大型犬标准》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重点管理区范围
《盐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本市实行分区域养犬管理制度,分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
亭湖区、盐都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盐淮、盐靖、沈海高速公路合围圈内和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的区域,以及其他县(市、区)城区,为重点管理区。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重点管理区的区域范围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城镇建设发展、人口居住密度等情况适时调整,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