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全市2310名市、县、镇、村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协)管人员参加了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监管司组织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线上培训。培训围绕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关于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意见》精神,要求各地从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创新机制、公示公开五个方面推进网格化管理,构建由乡镇到村(社区)再到生产主体的全面覆盖、范围清晰的管理网络。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努力提升监管能力水平。一是严格落实“产”和“管”两个主体责任。强化属地责任。认真遵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强化生产主体第一责任。每年签订质量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全市重点监管企业(合作社)全部对外悬挂“网格化监管责任公示牌”和“企业法人责任承诺公示牌”。强力推进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逐步将中小散户纳入平台管理。二是提升镇级监管能力。全市所有涉农乡镇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每个监管站都配备了农残速测室。组织实施乡镇监管站标准化再提升工程,开展乡镇站“星级”评定,坚持“五有”标准,配齐配全各类设备设施,全面加强能力建设。全市达到三星级标准68个,达到四星级标准25个,大丰区三龙镇监管站、建湖县经济开发区监管站被省厅评为“五星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三是以信息化强监管。盐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省级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平台及APP移动端在全市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和规模主体生产者中得到普及应用,督查巡查、采样监测等记录台账实时、实地、实景上传,监测结果由人工统计转变为后台自动上传,监管效能显著提高;生产主体通过追溯APP,实现生产记录电子化,为每批次上市农产品开具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证。四是推进村级服务站建设。全市9个县(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在果蔬生产基地较多的镇选择集中连片区域设立村级服务站95个,承担上市前检测、督查巡查、上报隐患、指导追溯及中小散户监管等职责。加大培训力度,制定镇村监管人员中长期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基层监管人员能力素质,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关键的“最后一公里”。(局质监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