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农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6月16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联合射阳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 “学党史、办实事、战三夏”农资打假第2次联合执法行动。在某农产品种植基地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基地一种植承包农户违规超范围使用农药。 《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规定,农产品生产中禁止违规使用农药,违反该规定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罚。《农药管理条例》规定,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农药使用者为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农药使用者为个人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当事人的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宣传讲解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张贴了《农产品生产经营守法须知》,现场提取了证据图片,制作了询问笔录。在检查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并表示今后一定依法生产经营农产品。 |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将会进一步提升农业法治宣传效果,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创新宣传形式,加强对农产品种植户的普法工作,不断提高农户依法生产、安全经营的意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农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