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是蟹苗生产的关键时期,为了严格规范蟹苗生产经营行为,从源头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5月7日-11日,局渔业处、执法监督局、水产站组成蟹苗生产专项检查组,对全市蟹苗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集中抽查。
此次检查,共抽查蟹苗生产经营单位12家,检查组现场检查了蟹苗生产经营单位的持证情况和三项记录,对蟹苗生产用药情况、投入品药品存放仓库等进行重点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12家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单位基本建立了三项记录制度,苗种亲本来源合法,基本按照操作规程生产,总体生产情况良好,但仍存在无证生产以及三项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等问题,现场出具了责令改正通知书3份,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移交县(市、区)农业综合执法局跟踪处理。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人员向蟹苗生产经营单位发放了《水产养殖守法须知》《敌百虫原药安全经营使用宣传单》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指导养殖单位建立健全苗种生产各项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规范用药水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渔业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