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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公安渔政联合查处一起非法电力捕鱼案件

发布日期:2020-01-10 10:08 [ ] 浏览次数:

近日,响水县公安局大有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有人在鱼塘里进行非法电力捕鱼,接警后当地公安、渔政部门立即联合展开行动进行查处。

据介绍,事发在响水县大有镇新北河村二组,1月5日下午1时许,根据群众提供的举报线索,当地民警和渔政执法人员迅速赶到事发地点。只见一个5亩大小的池塘边有近百名群众在围观。民警发现还有三条装有发电机的铁皮小船,里面有电瓶及麻鱼器,5名中年男子正在鱼塘里电鱼,靠近塘边的一户村民家门前堆满了捕获的鱼,有上千斤。“我们在自己的鱼塘里电鱼也违法吗?”面对突如其来的执法人员,电鱼人员感到不解,他们认为在自家鱼塘内电鱼合理合法。随后,执法人员亮出执法证,责令电鱼人员立即停止电鱼活动,关闭电源上岸接受调查处理,并没收电捕工具,将5名非法从事电捕人员带到派出所进行处理。

渔政执法人员现场开展普法宣传,电鱼对生态环境破坏极大,电鱼器释放的瞬间电量比家庭电压220伏还要大,凡是被电压电击到的鱼基本活不下来,因此电鱼是鱼类的“头号仇人”。此外,电鱼时电流瞬间爆发,如果操作不当,人接触了水面,也会给电鱼者本人带来致命危险。

据了解,新北村的这片5亩鱼塘归村里50户村民集体所有,里面自然生长的杂鱼每两年捕捞一次,多则四五千斤。“临近春节,我们商量将鱼塘里的鱼捕一下,大家分点鱼好过年。”为了省钱省事,村民找来平时农田打水用的发电机、电瓶等工具,搞起了非法电力捕鱼。

目前,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渔政部门提醒群众,非法电鱼是国家明令禁止的,不能图省事将安全和法律抛在脑后。以后发现非法从事电捕鱼行为的,可拨打当地110或渔政部门电话进行举报。

来源:响水日报

来源: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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