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农办)、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加大农业资源生态保护,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支持绿色循环农业发展,加快形成农业绿色生产方式,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资金预算和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19〕18号、苏财农〔2019〕39号)精神,现将省级以上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资金预算、实施意见及工作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4)。中央资金通过2019年市与区财政结算办理,列“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结算项目;省级资金列2019年“213农林水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资金统筹整合。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38号)要求,今年省将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专项和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相关支持政策和资金进行统筹整合,全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各地要切实转变观念,增强资金统筹安排的主动性,合理编制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除约束性任务资金由省单项下达,不得统筹使用外,各指导性任务资金和单体项目补助标准均由各地根据实际自主安排,市级资金测算因素不作为各地资金安排依据。今年,除由省以上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实行竞争立项的支持政策以外,其余专项支持政策全部采取因素法测算,资金切块下达各区。各地要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强化政策衔接配合,推动相关工作和项目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整合。
二、强化工作任务落实。根据省级制定的专项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将任务分解下达你们。各地要根据本通知,研究符合当地实际的支持政策,制定相应项目实施意见。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需在有关实施意见或申报指南中,明确补助对象、环节和标准,提出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所有项目均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执行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省下达的所有目标任务落实、落地。涉及报省竞争立项的项目,按照省级项目管理要求执行。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管理,重点抓好立项评审、方案批复、检查验收、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的规范操作,严格管控风险。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各地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履行涉农资金使用监管主体责任,按照中央、省和市统一部署,以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专项治理为抓手,加强涉农资金使用各环节管理。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管理。要及时拨付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全面推进公开公示等制度,实施涉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推进财政监督、主管部门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四、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市将省下达的专项绩效目标,分解下达你们。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精神,加强专项实施全过程绩效运行监控,确保专项绩效目标全面实现。省、市将组织开展专项绩效评价工作,各地要认真按时做好相关工作,评价结果将通报各地政府,并直接应用于专项政策调整和资金分配。
五、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各区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省、市报告,根据部省要求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要加强项目数据信息管理报送,建立健全项目信息档案,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方案及经批复的实施项目清单(格式见附件5),要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0日内,由各区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财审处和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各1份,电子版同时发送市农业农村局财审处和相关业务对口处室。
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财审处孙悦,电话:0515-88269189,邮箱:15695140@qq.com;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萧媚,电话:0515-68011242。
附件:1. 盐城市大市区2019年省以上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实施意见
2. 盐城市大市区2019年省以上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
利用专项工作任务清单
3. 盐城市大市区2019年省以上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
利用专项资金下达明细表
4. 盐城市大市区2019年省以上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
利用专项分区绩效目标表
5. 2019年省以上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区资
金安排使用和实施项目明细表(参考格式)
6. 2019年省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参考
格式)
7.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对口处室联系方式明细表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盐城市财政局
2019年9月30日
附件1
盐城市大市区2019年省以上农业生态保护
与资源利用专项实施意见
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绿色安全,促进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渔业资源保护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现农业绿色循环优质高效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支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一是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支持各地开展取土化验、田间试验、肥料配方制定发布、测土配方施肥数据开发应用等基础性工作。重点支持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应用化肥减量增效新技术新产品,引导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科学施肥技术服务。二是开展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建设。支持耕地质量提升综合示范区建设,通过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保水保肥、控污修复等,提升耕地内在质量。
二、支持渔业增殖放流。支持渔业增殖放流。支持在大中型湖泊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要根据水域生态需求,确定放流种类、数量、规格,规范增殖放流全程监管,执行苗种招标采购、放流跟踪监测制度。
三、支持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一是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支持各地以畜禽粪污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为主要方向,因地制宜实施种养结合、有机肥生产、沼气等多元化利用。支持畜禽养殖场(户)改进节水养殖工艺和设备,建设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支持畜禽粪污第三方处理机构及其他相关组织建设粪污收集、贮存、输送、处理、利用等设施。二是开展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和设施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支持各地开展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理体系建设,加强废弃物回收、储存、转运、处置再利用。支持通过尾菜饲料化、肥料化利用或食用菌菌包循环利用设施设备,处理蔬菜、水果等残次品及食用菌菌包等设施农业废弃物。三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盐城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条例》,按照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多形式利用为辅”、秋季“多形式利用为主,适度还田”的思路,以秸秆“五化”技术为抓手,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秸秆机械化还田按照“谁还田、补给谁”,秸秆多种形式利用实行“按量补助”,原则上对按当地制定的作业标准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实际种植户和实际收储利用量进行补助。四是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示范实施奖励。突出农业废弃物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任务,大市区择优选择38个整治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村作为省级综合示范,并给予一次性奖励,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带动面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整体推开。
附件2
盐城市大市区2019年省以上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区名称 | 约束性任务 | 指导性任务 |
1 | 大丰区 | 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综合示范实施奖励。 | 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开展部级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建设;开展部省级耕地地力提升、净土工程示范县建设;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开展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 |
2 | 盐都区 | 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综合示范实施奖励。 | 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开展部省级耕地地力提升、净土 工程示范县建设;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开展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 |
3 | 亭湖区 | 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综合示范实施奖励。 | 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开展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 |
4 | 开发区 | 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综合示范实施奖励。 | 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
5 | 盐南高新区 | 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综合示范实施奖励。 |
附件3
盐城市大市区2019年省以上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资金下达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区 别 | 约束性任务资金 | 指导性任务资金 | 应下达 | 已下达(盐财农〔2019〕11号、盐财农〔2019〕37号)、盐财农〔2019〕54号) | 实际下达 | ||
畜禽粪污 资源化利用 整县推进 | 秸秆机械化 还田 | 对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综合示范 实施奖励 | ||||||
合计 | 4805 | 3875 | 570 | 1359.07 | 10609.07 | 7293 | 3316.07 | |
1 | 大丰区 | 2576 | 1507 | 210 | 780.04 | 5073.04 | 2525 | 2548.04 |
2 | 盐都区 | 1700 | 1475 | 195 | 481.13 | 3851.13 | 2567 | 1284.13 |
3 | 亭湖区 | 529 | 594.5 | 135 | 91.7 | 1350.2 | 1942 | -591.8 |
4 | 开发区 | 227.5 | 15 | 6.2 | 248.7 | 173 | 75.7 | |
5 | 盐南高新区 | 71 | 15 | 86 | 86 | |||
附件4
盐城市大市区2019年省以上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分区绩效目标表
序号 | 区 名 称 | 部级化 肥减量 增效示 范县 (数量) | 部省级耕地地力提升、净土工程示范县建设 | 取土 化验 数量 (个) | 田间试验数量 (个) | 耕地质 量提升 与化肥 减量增 效示范 县测土 配方施 肥技术 覆盖率 | 化肥使用量增幅 | 农药使用量 | 耕地 质量 等级 | 项目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秸秆综合 利用率达94 (其中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52 ) | 农膜回收利用率 | 以农村 废弃物 整治为 主推进 人居环 境整治 示范村 数量 (个) |
渔业 增殖 放流 规模 (万尾 、只) | 渔业增 殖放流 经济物 种放流 经检验 检疫的 批次比 例 | 资金 使用 重大 违规 违纪 问题 | 年度 农业 生产 发展 资金 执行率 | |||
示范县数量 (个) | 退化 耕地 治理 面积 (万亩) | 项目区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幅度 | 受污 染耕 地安 全利 用率
| |||||||||||||||||
合计 | 1 | 2 | 2 | ≥5% | 320 | 16 | ≥95% | ≤-4% | 实现负增长 | 持平或提升 | ≥90% |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 (其中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52%) | 达73% | 38 | 160 | ≥90% | 无 | ≥90% | ||
1 | 大 丰 区 | 1 | 1 | 1 | ≥5% | 120 | 7 | ≥95% | ≤-4% | 实现负增长 | 持平或提升 | ≥90% |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其中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52%) | 达73% | 14 | 无 | ≥90% | |||
2 | 盐 都 区 | 1 | 1 | ≥5% | 100 | 5 | ≥95% | ≤-4% | 实现负增长 | 持平或提升 | ≥90% |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其中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52%) | 达73% | 13 | 160 | ≥90% | 无 | ≥90% | ||
3 | 亭 湖 区 | ≥5% | 100 | 4 | ≥95% | ≤-4% | 实现负增长 | 持平或提升 | ≥90% |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其中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52%) | 达73% | 9 | 无 | ≥90% | ||||||
4 | 开 发 区 |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其中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52%) | 1 | 无 | ≥90% | |||||||||||||||
5 | 盐南高新区 |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其中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52%) | 1 | 无 | ≥90% | |||||||||||||||
附件5
2019年省以上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区资金安排使用和实施项目明细表(参考格式)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作任务名称 |
实施项目编号 |
实施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名称 | 中央财政资金安排金额 | 省财政资金安排金额 | 市县财政配套资金安排金额 | 实施主体自筹资金金额 |
备注 |
附件6
2019 年省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参考格式)
专项名称:
支持政策名称:
实施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会制
一、实施范围
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地点要细化到县、乡、村。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 资 金 来 源 | |||
合计 | 省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 |
市县财政 补助资金 |
实施单位 自筹资金 | |
(三)支出经济科目明细表(不做硬性填写要求)。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 小
计 |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 其他资本 性支出 科目 | |||||||||||||
会 议费 | 培训费 | 印刷费 | 咨询费 | 水电费 | 邮电费 | 差旅费 | 维修 护费 | 租赁 费 | 专用材料费 | 劳务费 | 委托业务费 | … … | 其他 商品 和服 务支 出 | 专用设备 购置费 | ||
合计 | ||||||||||||||||
备注:经济分类科目参见《2019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 年,时间自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
(二)
........
五、绩效目标
按照实施意见文中明确的绩效目标填写
序号 |
绩效目标类型 |
绩效目标名称 |
目标值 |
1 | |||
2 | |||
3 | |||
... |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管理责任人
附件7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对口处室联系方式明细表
专项名称 | 支持政策 | 支持政策点 |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 对口处室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邮寄地址 | |
农 业 生 态 保 护 与 资 源 利 用 | 支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 | 开展化肥减量增效 | 农田建设管理处 | 李志祥 | 0515-88269516 | 1070664583@qq.com | 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 |
开展耕地质量提升示范建设 | 农田建设管理处 | |||||||
支持渔业增殖放流 | 开展重点水域增殖放流 | 渔业处 | 沈永龙 | 0515-88269415 | 824453944@qq.com | 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 ||
支持农业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 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 |
畜牧处 | 周超 | 0515-83709502 | 575568745@qq.com | 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 ||
开展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和设施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 | 种植业管理处 | 农药包装 | 黄婷婷 | 0515-88269520 | ycnwyyc@163.com | 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 ||
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 科技教育处 | 吕文婧 | 0515-88269507 | 1045618709@qq.com | 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 |||
农机行业发展处 | 曹志阳 | 0515-88269662 | nbczy2112@163.com | 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 ||||
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示范实施奖励 |
农村社会事业处 | 杨超 | 0515-88269409 | 1013639543@qq.com | 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