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认真落实《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农规划〔2019〕9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验收工作,现就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和内容。市级委托技术第三方开展验收,通过计算机自动检验、内业审查和外业核查,形成市级验收初步意见。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包括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专家及外聘专家组成的专家组,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市级验收情况进行科学论证,形成最终验收报告,并由评审委员会专家、验收工作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存档。县级要相应成立验收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二、验收标准。按照《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成果验收办法(试行)》成果评价标准,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全面核验与抽样核验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对成果进行评价,成果评价划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
三、验收资料准备。县级在完成自查自验基础上,提交验收申请书和自验成果,包括“两区”划定成果及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自检报告和相关记录,具体请参考《盐城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成果市级初验工作方案》(请自行到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官网查阅)。
四、验收时间节点。县级自验在8月25日前完成,市级初验在9月10日前完成,并将划定成果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20日
附件:
盐城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成果市级初验工作方案
根据《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农规划〔2019〕9号)等文件精神和省有关要求,结合盐城市实际,制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市级初验工作方案如下:
一、验收依据
1、《省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7〕161号);
2、《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的通知》(苏农计〔2018〕6号);
3、《农业部关于印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数据库规范(试行)>的通知》(农计发〔2018〕2号);
4、《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农规划〔2019〕9号)。
二、验收工作组织
(一)组织方式
市级初验由盐城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成立专家评委会,评审委员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专家及外聘专家组成,对市级第三方技术机构验收情况进行科学论证。
市级验收分为市级核查和市级验收会议。市级核查是指本行政区内每个乡镇的“两区”划定成果资料进行内业审查,外业实地核查内业审查发现的疑问地块、影像模糊或阴影遮挡地块进行外业实地核验,并拍摄照片,通过内外业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市级核查意见;市级验收会议是指在通过市级核查的基础上,验收组召开市级验收会议,形成市级验收意见。
(二)工作准备
1、资料准备:县级提交的验收申请和自验成果,包括验收申请书、“两区”划定成果及数据库质量检查报告、自检报告和相关记录。
2、确认内业审查的重点,具体方法和时间安排。
3、确认外业实地核验事项。
4、明确验收时间、告知被验收单位需要配合的事项。
5、召开验收工作布置会。
(三)召开预备会
验收工作组召开预备会,听取接受验收的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工作汇报和作业单位技术汇报,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及验收方法,抽取受检样本。
(四)内外业核验
内业核验按照验收规定,采用计算机自动检验和内业审查相结合的方法,核验“两区”划定图件、表册、文字、数据库等成果资料,提取疑问地块,并做好记录。
外业核验按照验收规定,结合内业核验情况,携带叠加高分辨率数字遥感影像等遥感图像的电子或纸质图件,赴实地进行核验,对照、审查成果资料,并做好记录。
验收工作组针对内外业核验情况提出质询,接受被验收单位答疑。
(五)形成验收报告
验收工作组召开内外业验收情况工作会议,形成验收初步意见,包括验收工作概况(时间、地点、组织方式、软硬件设备等),对象概况(包括任务来源、地理位置、生产单位、单位资质等级、生产日期、生产方式、成果形成),验收的依据,抽样情况,验收内容与方法,主要问题及处理,成果评价,整改意见、验收结论等。
验收初步意见经专家评审委员会论证后,形成最终验收报告,并由评审委员会专家、验收工作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存档。
(六)通报验收结果
形成验收报告后,对验收情况进行通报,宣布验收结果。
三、市级验收需提交资料
(一)验收申请
市级验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各一份:
1、县级申请成果验收的正式文件;
2、县级初验意见,需加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
(二)“两区”划定成果
市级验收需提交的县级划定成果内容如下:
1、文字成果。包括“两区”划定方案,“两区”划定工作报告、“两区”划定技术报告、“两区”划定成果验收记录和报告、“两区”划定数据库质量检验软件检验合格报告、“两区”划定成果分析报告。
2、表册成果。县乡村及标段清单(含序号、乡镇名称、村名称,每村片块、地块数量、面积);全县乡镇分布图,各乡镇村级分布图、“两区”外业调查表、“两区”管护责任一览表、“两区”管护责任书、“两区”地块面积汇总表、“两区”面积按是否承包地统计汇总表。
3、数据库成果。依据《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数据库规范(试行)》要求组织汇交的数据库电子成果数据。
4、图件成果。“两区”划定工作底图,村级“两区”公告公示图(件)、“两区”空间分布图(叠加数字遥感影像)。
(三)其他材料
县级划定及自验相关记录材料。
四、验收程序及内容
市级验收主要分为计算机自动检验、内业审查和外业实地核验三部分。
(一)计算机自动检验
利用“两区”划定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检验“两区”划定数据库成果的准确性、逻辑一致性等。
(二)内业审查
内业审查按本方案规定审查成果资料,做好检查记录,填写相应检查表,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成果资料完整性检查
人工检验划定成果与资料是否齐全、完整、符合要求,有无丢漏、损毁情况,文字报告内容是否齐全、完整,汇总统计表填写是否正确、规范(附件1)。
2、整体完成情况检验
人机交互方式检验县级划定面积是否不小于市级确认的划定任务指标等,是否形成县级“两区”空间分布图,计算每个县级行政区“两区”划定任务完成率(附件2、附件3)。
3、成果规范性检验
利用“两区”划定数据库质量检验软件和人工检验相结合的方式,检验县级“两区”划定成果完整性、规范性和逻辑一致性等,填写成果规范性核验表(附件4),记录I类错误信息。
4、“两区”地块差错率检验
重点核验真实性、一致性、准确性,对照高分辨率数字遥感影像图,采用内业审查和外业实地核验相结合的方法,核验“两区”地块形状、土地利用现状、坡度(按照《“两区”划定数据库规范》表C8耕地坡度分级代码表)、标注属性信息等的正确性(按照《“两区”划定规范》等划定标准要求),核验“两区”地块边界勾绘精度与数字遥感影像的符合性(精度要求见《“两区”划定数据库规范》),核验村级区域界线等界线与实际是否基本一致,及“两区”划定成果数据、图件与实地一致性,并记录错误地块信息。(内业审查比例:内业审查覆盖100%县级行政区,100%乡镇行政区,每乡镇不少于50%行政村)。
5、错漏率检验
重点核验规范性、真实性,人工检验逐村踏勘确认、公告公示、管护责任书签订等情况,公告公示图或确认件、管护责任书是否签字盖章情况,记录错漏村信息(附件5、附件6)
6、过程质量控制检验
人工检验作业单位自查、县级自检发现的问题、错误以及整改情况等记录,作业单位自查和县级自检的质量检验报告。
(三)外业核查
1、外业实地核验
内业审查发现的疑问地块、影像模糊或阴影遮挡地块,应全部外业实地核验,外业实地核验应覆盖每个县级行政区的所有“两区”类型(见《“两区”划定数据库规范》表C9“两区”类型代码表)主要地貌和各作业标段,抽取不少于120个“两区”地块/县级行政区;其中抽取5%-10%县级已核验的“两区”地块进行复核,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外的“两区”地块,应做到内业审查全覆盖,外业实地核验地块数量不少于20%。外业实地核验时,需对核验地块进行拍照留痕,并对不符合划入“两区”地块进行记录(附件7)。(外业实地抽检比例:每个县级行政区不少于3个或20%乡镇,每个乡镇不少于4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不少于10个“两区”地块)。
2、标识牌落实检查
重点检验县、乡标识牌是否树立到位,标识牌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五、验收合格标准
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全面核验与抽样核验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对成果进行评价,成果评价划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
计算机自动检验发现I类(附件4)错误的或重要成果有缺项的,判定为成果不合格。
“两区”划定任务完成率100%、地块内业核验差错率低于2%、外业核验差错率低于5%、公告公示确认件(图)或管护责任书错漏率低于5%的,没有I类错误的,认定县级划定成果整体合格。上述核验项任意一项超过限值的,认定县级划定成果不合格,对核验发现的I类错误问题要求全面整改,并及时重新提交核验;对检验发现的Ⅱ类错误问题要抽样核实,经核实确实有问题的,要及时全面整改。
市级验收完成后,对发现的问题、错误等内容进行全程如实、规范记录,并及时反馈县级提交单位进行修改完善。
县级整改完善后,需重新提交市级验收,直至检验合格,市
级做好记录备案。市级初验合格后,及时向省级提出核验书
面申请,并同时提交“两区”数据库及质量检验报告、初验报
告及相关记录等。
六、时间安排
1、县级自验及成果上报(2019年8月25日前)。县级完成自验,将验收所需“两区”材料报至市农业农村局申请市级验收。
2、市级验收(2019年8月26日-2019年9月10日)。市级验收工作组进行内业和外业实地核查,填写市级质量核查情况汇总表,形成市级验收初步意见。县级按照验收初步意见的要求进行整改,编制整改情况报告,提交市级复核。县级成果通过市级复核后,由市级出具验收报告,汇总各县级成果形成市级“两区”划定成果,并提交省级。
附件1 成果资料整体检验记录表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代码 行政区域名称 比例尺 坐标系 成果资料齐全性 资料内容 有/无 数量 存储类型 备注 图件成果 “两区”划定工作底图 村级“两区”公告公示图(件) “两区”空间分布图(叠加数字遥感影像) 表册成果 县乡村及标段清单(含序号、乡镇名称、村名称,每村片块、地块数量、面积;全县乡镇分布图,各乡镇村级分布图) “两区”外业调查表 “两区”管护责任一览表 “两区”管护责任书 “两区”地块面积汇总表 “两区”面积是否按承包地统计汇总表 数据成果 “两区”划定数据库 文本成果 “两区”划定工作方案 “两区”划定工作报告 “两区”划定技术报告 “两区”划定成果验收记录和报告 “两区”划定数据库质量检验软件检验合格报告 “两区”划定成果分析报告 评价与结沦: 检验人: 检验日期: 附件2 “两区”划定任务完成率 省 市 县(市、区) 序号 两区类型 下达的划定任务 数据库统计的划定面积 数据库统计的划定基本农田面积 数据库统计的15度以下面积 进度系统统计的划定面积 1 功能区耕地面积 2 水稻功能区 3 小麦功能区 4 玉米功能区 5 大豆保护区 6 油菜籽保护区 注:1.进度系统统计的划定面积=数据库统计的划定面积≥下达的划定任务,判定为完成度100%。 附件3 “两区”地块面积汇总表 单位:公顷(0.0000)、亩(0.00) 行政区域 “两区”耕地总面积 功能区耕地面积 其中 保护区耕地面积 其中 代码 名称 水稻生产功能区地块面积 小麦生产功能区地块面积 玉米生产功能区地块面积 小麦和水稻复种区地块面积 小麦和玉米复种区地块面积 大豆生产保护区地块面积 小麦和大豆复种区地块面积 油菜籽生产保护区地块面积 水稻和油菜籽复种区地块面积 填表人: 填表日期: 检查人: 检验日期: 填表要求: l、名称填写行政区域名称。 2、代码按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代码》和《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填写。 3、功能区耕地面积应等于水稻生产功能区、小麦生产功能区、玉米生产功能区、水稻小麦复种区、小麦玉米复种区的地块面积之和,保护区耕地面积应等于大豆生产保护区、小麦大豆复种区、油菜籽生产保护区、水稻油菜籽复种区的地块面积之和。“两区”耕地总面积应等于功能区耕地面积与保护区耕地面积之和。 4、市级汇总,依据县级相应汇总表填写。填表至乡镇或县,汇总至县和市。各县之间空一行,市合计在首行。 7、飞入地“两区”面积汇总表参照此表,将“行政区域”栏改为“所在行政区域”,并增加所属行政区域名称和代码栏,以及“两区”耕地总面积改为飞入地划定“两区”总面积。飞入地只统计同级飞入到本级行政区的“两区”范围。 附件4 “两区”划定成果规范性检验表 县级行政区名称: 序号 检验要素 检验结果 错误等级 备注 1 工作准备 是否利用自然资源部门认可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等成果资料 是/否 I类 2 已完成承包地确权地区,是否利用检验合格的承包地确权登记所用的遥感影像或精度更高、时相更新的遥感影像图成果资料 是/否 II类 3 是否利用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耕地质量等级资料 是/否 Il类 4 是否利用农业农村部门等5部门认定的高标准农田数据 是/否 Il类 5 图件测制 “两区”划定工作底图制作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 II类 6 “两区”划定数字基础、计量单位是否符合规范 是/否 I类 7 两区矢量数据精度符合要求 是/否 I类 8 实地勘查遗漏的行政村数量 >10% I类 9 抽样实地丈量线状地物宽度数量 <1% Il类 10 空间分布图中“两区”地块等要素是否清晰可读、图外整饰完整、规范 是/否 I类 11 “两区”片块不符合国发24号文件和省级实施方案等要求的面积大小要求 >5% II类 12 公告公示可 公告公示材料准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是/否 II类 13 公告公示过程、形式、时间等是否符合规定 是/否 II类 14 勘误修正过程是否符合规定 是/否 II类 15 村级公告公示结果确认手续是否真实、齐备 错漏≥5% I类 16 数据建库 “两区”划定数据库内的电子成果内容是否与表册、图件、文本等纸质成果资料一致 是/否 II类 17 必填字段是否符合数据库规范 是/否 I类 18 “两区”划定成果能否正常打开、浏览、查询 是/否 I类 19 “两区”划定成果能否导入、输出 是/否 I类 20 “两区”划定数据库是否建立 是/否 I类 21 验收 技术单位是否落实质量管控制度 是/否 I类 22 验收是否落实且比例符合要求 是/否 II类 23 检验情况和记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是/否 II类 24 足否通过国家下发的质检软件检验 是/否 l类 25 是否形成验收报告并签章确认 是/否 I类 26 成果管理 管护责任书签订的错漏率(附件7) 错漏≥5% I类 27 标志牌设立是否符合要求 是/否 II类 28 保密协议或责任书是否签订 是/否 II类 29 是否按照“一村一档”等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挡 是/否 II类 30 管护责任一览表、责任书与实际是否一致 是/否 I类 附件5 “两区”管护责任书检验记录表 省 市 县(市、区) 检验单位: 序号 级别 应签订管护责任书份数 实签订管护责任书份数 管护责任书错漏率 1 县—乡 2 乡—村 注:错漏率=(应签订管护责任书份数-实签订管护责任书份数)/应签订管护责任书份数×100,当错漏率≥5%时,判定不合格。 检验人: 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两区”公告公示确认件(图)检验记录表 省 市 县(市、区) 检验单位: 序号 应公告公示的村数量 实公告公示确认件的村数 公告公示错漏率 注:错漏率=(应公告公示的行政村数量-实公告公示的行政村数量)/应公告公示的行政村数量×100,当错漏率≥5%时,判定不合格。 检验人: 检验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两区”划定地块抽检记录表 省 市 县(市、区) 序号 行政村名称 两区地块代码 划定成果(数据库属性) 检查情况 疑问地块图 实地 照片 备注 面积 两区类型 土地利用现状 两区地块边界偏移是否超限 两区地块内是否存在明显超标线状地物未扣除 坡度等级 核实错划面积 l 2 差错率 说明:1.实地抽查过程中,以下存在一项不合格,判断为该两区地块不合格:一是“两区”地块利用现状为无法即可恢复的非耕地(天然橡胶除外);二是两区地块边界偏移超出图上0.3MM,即1:2000、1:5000比例尺分别不超0.6米、1.5米;三是“两区”地块内存在明显超标、且长期使用的线状地物或超标的硬化线状地物;四是坡度等级超过i5度(天然橡胶除外)。 2.每个地块中图、数、地不一致或不满足划入条件的,判断为不符合。 3.外业检查“两区”地块差错率应低于5%,否则县级划定成果不合格;“两区”地块内业检查差错率应低于2%,否则县级划定成果不合格。 4.当一个“两区”地块内包括多个不同级别的坡度等级,以其中面积最大的坡度等级作为该“两区”地块坡度等级。 检查员: 检查日期: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