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部署,壮大乡村全面振兴人才队伍,高质量完成省厅下达我市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我中心拟将2025年市局下达我单位的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班整体打包,委托培育机构开展培训,现将培训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1.项目概况。围绕支撑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农机作业服务质量,聚焦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强化实操实训、作业演练和安全生产教育。
2.培训对象与内容。面向专业农机手、农业生产无人机飞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主要培育机械化措施促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重点环节,开展粮油作物高质量机播(含水稻机械化移栽)、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农机抗灾救灾、低空经济场景应用和农机安全生产等技术技能培训。
3.培训时间。市级专题班培训天数原则上不少于8天,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和实践教学时长不少于5天,观摩交流不少于3天。1学时为45分钟,每天不超过8个学时。可分阶段组织培训。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和交流观摩全部完成后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次数不少于2次,不计入总学时,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60%。
班级学时均不包含报到和返程时间,线上学习学时数不超过总学时数的15%,均须于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所有培训任务。
4.培训经费。市级专题班补助测算标准6200元/人,开展跟踪服务,测算标准300元/学员/次,服务次数不少于2次。
5.培训要求。按照《关于加强农技人员和高素质农民培训管理切实提高培训实效的通知》(苏农办科〔2024〕3号)要求,科学制定方案,精心选配师资,丰富办班形式,强化学风建设,确保培训质量。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充分利用农闲时节,做好培训规范化管理。具体培育要求按照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办科〔2025〕2号)执行。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当符合农业农村部《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设定的培育机构要求。
1、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
3、能提供满足培育需要的教学场所及教学设施设备;
4、具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与培育主题相匹配的专兼职师资;
5、培育机构可跨区域承担培育,对以往承担培育任务并高质高效完成的培育机构优先。
6、江苏省内具有农业机械化专业性较强的教学、科研机构优先。
三、有关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市级专题班计划表(附件1)进行申报,请于9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一式三份)盖章报送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中心,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我中心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培训机构。
联系人:文静 18961999539
邮 箱:287326307@qq.com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环保科技城瑞鹤路268号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中心。
附件:1.附件1 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市级专题班计划表.docx
2.附件2 2025年中央财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盐城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中心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