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小麦赤霉病防治期间,我市市、县两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主要用于小麦赤霉病防治的戊唑醇类、咪鲜胺类、氟环唑类以及吡唑醚菌酯类等复配剂农药组织检查,进一步强化农药质量监管,保证小麦赤霉病防治用药安全。
一是严格核查农药经营单位资质,重点检查农药经营许可证持有情况,防止出现许可证到期后,继续经营农药、超范围经营农药。提醒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时,要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按照规定建立并保存农药经营台账。
二是检查农药标签标注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安全间隔期及施药次数是否醒目标注、是否擅自标注未经登记批准的使用范围或者使用方法的文字、图形、符号等内容。
三是开展监督抽检,检测农药的有效成分含量是否达标,是否存在非法添加其他物质行为。截至4月底,共计抽检农药102批次,后续将根据检测结果,及时查处不合格农药。
(盐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农业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