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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头养0188”船《禁止离港通知书》送达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2 16:14 [ ] 浏览次数:

“海头养0188”船:

 因“海头养0188”船涉嫌为涉渔“三无”船舶,依据《江苏省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海头养0188”船采取禁止离港强制措施,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相关文书,现依法公告送达《禁止离港通知书》,“海头养0188”船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离港。

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即2025年5月13日至6月11日),联系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夏光河,联系电话:0515-81665817,地址: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特此公告。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13日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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