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三农资讯 > 工作动态

我市多措并举做好《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发放工作

发布日期:2025-03-27 17:34 [ ] 浏览次数:

为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助力农机作业增收,有序推进2025年农机跨区作业工作,执法监督局强化统筹协调,扎实做好《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跨区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发放工作。截至3月27日,全市已累计核发《作业证》128份。

一是摸清需求底数。综合各地近年来发放《作业证》的数量,预先对有跨区作业意愿的农机合作社、农机手进行统计摸底,测算2025年《作业证》需求量,据此确定征订数量,提高发放率。在此基础上,按照各地征订数,将《作业证》一次性发放到各县(市、区),同时,提醒各地结合发放进度,分批加盖主管部门印章,便于后期统筹调度。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结合农机集中送检、窗口服务等工作,向申领《作业证》的机手、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相关人员宣传《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规,引导参与跨区作业人员选择符合运载要求的车辆运送联合收割机,避免因相关车辆不符合运载规定而影响通行,延误作业。同时公布各地跨区作业监督服务电话,积极稳妥做好协调工作。

三是严格依规核发。在坚持免费发放的同时,严格按照《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等规定,逐一核查申领《作业证》的收割机,确保申领《作业证》的机械持有合法有效的号牌、行驶证,且在年度检验有效期内,提醒驾驶操作人员持有效证件。

四是优化核发流程。结合送检服务,办理窗口业务,实行“一站式”服务,避免群众往返奔波。针对已经跨区作业的机手开辟“绿色通道”,采取线上核验牌照、行驶证、驾驶证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申领对象邮寄《作业证》。

五是及时登记备案。按照“发一录一”的原则,明确专人及时通过“全国农机化信息服务平台”或农机直通车政务版客户端,对所核发的《作业证》相关信息进行备案,为群众免交车辆通行费、享受便捷服务提供信息支撑。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