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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草甘膦类产品合规使用的提示

发布日期:2025-11-27 17:18 [ ] 浏览次数:

草甘膦是一种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通常制成异丙胺盐或钾盐使用,常见的有草甘膦异丙胺盐、草甘膦钾盐。经中国农药信息网查询,我国已有1600余种取得农药登记证的草甘膦原药、单剂、复配制剂产品,使用范围为柑橘、苹果等各类农作物田块以及非耕地田块除草,尚未有登记在河道、湖泊、鱼塘等场所使用的产品。

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农业、林业、储粮、卫生等环节的农药使用者应当按照农业、林业、粮食、卫生等部门安全、合理使用的技术指导,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妥善保管农药,并在配药、用药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发生农药使用事故。同时,要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要求,在农药使用过程中保护环境,防止造成污染。

《农药管理条例》对农药使用者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生产或者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明确了罚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盐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农业科、内陆渔政科供稿)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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