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三农资讯 > 地方之窗

阜宁:扎实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 保障“菜篮子”安全

发布日期:2024-07-25 17:37 [ ]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县坚决打击非法添加违禁药物、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等危害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水产养殖生产流程和经营主体交易行为。阜宁县农业农村局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任务要求,持续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近期,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执法及渔技人员深入新沟、羊寨等镇、街道及社区,向养殖户强调水产养殖规范用药,严禁使用禁用投入品等事项,张贴了《水产用药明白纸 1 号、2 号》《水产品质量安全明白纸》等宣传资料。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渔政执法中队重点投入品规范使用、休药执行以及“三项记录”填写情况。

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渔药经营门店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申禁止销售已被淘汰或禁止生产、销售的渔药,严格检查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渔药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销售违禁渔药和其他化合物的行为。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深水产品专项整治执法行动的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工作,严厉打击使用违禁药物行为,严密控制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的情况,推动“双报备”制度的落地实施,加大对“两鱼”的抽样监测强度,规范水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的执行,对于危害水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阜宁县农业农村局水产站、阜宁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