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冯猛——执法砥使命 护农砺初心

发布日期:2024-07-16 20:35 [ ] 浏览次数:

近日,第六届江苏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表彰大会在南京举行,盐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冯猛同志荣获这一殊荣。

冯猛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多年从事畜牧业技术推广,因机构改革转岗从事农业行政执法。他不畏难、学为先、勤钻研、善思考,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获评正高级职称,成为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培训师资库、案件评审专家库以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专家库成员,2022年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

源自千锤百炼

2007年,冯猛因机构改革加入原盐城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专注于畜牧业执法工作。当时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较低。为了准确辨别非法兽药产品,他耗时三个月把当时1000多家兽药生产企业的2万多个兽药产品的批准文号信息一个个过筛,整理了2083页有用信息。这些知识储备,让他能够在市场上准确判断兽药的合法性,提升了执法效率。

2014年,他获得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资格,正高职称。但就在当年底,原盐城市农业执法支队迎来改革,成为参公单位,公务员人事制度是不和职称挂钩的。尽管如此,冯猛并未停止学习,他继续努力钻研法律知识,全身心备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两年的备考中,除了年三十和大年初一放下书本,他几乎将所有业余时间都用于学习。2017年,51岁的冯猛成功通过考试,成为盐城市农业农村局的公职律师。

忠于公平正义

从事执法工作17年来,冯猛累计办理畜牧业、种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案件500余起,无一起复议撤销、败诉案件。在执法办案中,他坚持柔性执法,力求“情、理、法”融合,既维护了公平正义,更守护了农业安全,也温暖了人心。

在一次针对驱蚊类产品的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发现市区几家药店销售的驱蚊液、驱蚊手环没有取得农药登记证,应当按照假农药处理。他建议对几家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药店减轻处罚,强调药店主要经营人用药品,不存在故意经营假农药的情况,因此建议罚款适当。他说执法的目的在于净化市场,教育人们遵守法律,要恪尽职守、秉公执法,同时怀有为民之心,以刚柔并济的方式教育当事人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增强守法意识。

冯猛近年来充分发挥经验优势,运用调查取证技巧办理了一批重大、疑难、破题性案件。办理的假种子案,被最高院和最高检评为司法与行政合力保护种业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办理的销售未审定玉米种子案,被评为“市公职律师十佳典型案例”和司法部全国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同时,案卷卷宗先后获评全国优秀案卷1次、省级优秀案卷7次、市司法局优秀案卷3次。

贵在薪火相传

2021年,盐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成立,整合了原盐城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盐城市种子站等六个单位,其执法范围涵盖了农机、畜牧、渔业、种植业等多个领域,工作量和业务知识需求急剧增加,但执法队伍存在经验不足、能力不强等问题。拥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冯猛,主动承担起提升年轻同志业务水平的重担,立志培养出一批能办案、办成案、办铁案的执法办案骨干。他创新“五个一”培训模式,通过每日法条解读、每周集中研讨、每月案例讲评、每月专题法制培训、每季案卷评查,夯实年轻同志理论基础,推进全市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提升。

2023年2月,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成立了农业行政执法“冯猛工作室”,以师带徒,吸收35岁以下执法人员加入。冯猛以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严谨的法治思维,通过一个个具体的案件,指导年轻人办好案、办铁案。工作室成立1年来,成员已经办理案件97件,获评部级优秀案卷(典型案例)3件、省级8件、市级2件。

冯猛对全市各县(市、区)执法队伍业务水平的提高也作出了诸多努力。2021年以来,他结合自身执法经验,为市、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30多次。作为一名“60后”,冯猛与时俱进,开通了微信公众号“农业执法探索”,分享自己研究的一些法律适用难题成果。

“干好我的本职工作,促使农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知法守法。这样一来,农业生产经营环境会越来越好、农产品质量会更加安全。”这就是冯猛这名农业执法战线老兵的朴素想法。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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