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水稻田杂草尤其是稗属杂草、千金子、马唐,水苋菜属等杂草发生日趋加重,严重威胁水稻生产安全和稻米产业高质量发展。各地要切实做好2024年水稻田杂草防除工作,有效控制水稻田杂草发生危害。
一、目标
按照“综合防控、安全高效、治早治小、减量控害”的原则,重点防除稗属杂草、千金子等禾本科杂草,水苋菜属、鸭舌草等阔叶杂草和异型莎草、扁秆藨草等莎草科杂草。农田杂草防治处置率达到90%以上,稻田杂草综合防治效果90%以上。
二、技术措施
坚持“农业措施为基础、土壤封闭为重点、茎叶处理为补充”的杂草综合防控策略,根据种植方式、田间草相和发生特点,开展分类指导,提高稻田杂草综合防控效果。
(一)生态控草措施。
稻种去杂。严格稻种质量,减少杂草种源,防止杂草种子远距离传播;通过风扬、漂选等措施,及时去除混杂在稻种中的杂草种子,降低杂草发生基数。阻隔网捞。清除跨区或跨地作业的整地、插秧、施药、收割等机械所携带的杂草种子及繁殖器官。有条件地区可在进水口安置尼龙纱网拦截,防止杂草种子进入农田繁殖危害;水稻移栽前,可将田间灌水建立10~15厘米水层,待杂草种子聚集到田间后捞取水面漂浮的种子,减少土壤中杂草种子库基数。农事调控。及时清除田埂、路边等“四边”杂草,防止杂草进入农田危害。要提高田面作业质量,减少田间高低落差,利于建立浅水层发挥除草剂药效。腾茬早的田块,可在播栽前诱发杂草提早出苗后,通过机械耕翻等措施灭草。
(二)化学除草措施。
采取“封杀结合”的模式进行化学除草。
1、水稻苗床期。在水稻1.5~2.5叶期,根据苗床草相选择药剂开展防治,防治禾本科杂草可选用氰氟草酯等药剂,防治阔叶类杂草、莎草科杂草可选用灭草松等药剂。
2、机插秧田。在上水整地平田时,可选用丙草胺(或氟噻草胺、或苯噻酰草胺)+苄嘧磺隆,加水均匀喷施,自然落干后栽插;栽插后8~10天进行第二次封闭或“封杀”处理,可选用丙草胺(或氟噻草胺、或噁嗪草酮、或氟酮磺草胺、或双唑草腈、或苯噻酰草胺)+苄嘧磺隆(氯吡嘧磺隆、或噁草酮)等药剂,拌细湿土或拌肥料均匀撒施,药后保水5天左右。水稻移栽后20天左右(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叶期左右),根据田间残留草相,合理选择茎叶处理除草剂进行叶面喷雾,防除禾本科杂草可选用噁唑酰草胺、氟酮磺草胺、氯氟吡啶酯、氰氟草酯等药剂,防除阔叶类杂草及莎草科杂草可选用2甲·灭草松、氯氟吡啶酯等药剂。
3、水直播稻田。在催芽稻种播后2~3天,用丙草胺(含安全剂)+苄嘧磺隆,加水均匀喷雾进行土壤封闭;水稻播种后20天(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叶期左右),可选用可选用“丙草胺(含安全剂)+茎叶处理剂”方案进行封杀结合处理,根据田间残留草相选择对路药剂进行茎叶处理,防除禾本科杂草可选用噁唑酰草胺、氯氟吡啶酯等药剂,防除阔叶类杂草及莎草科杂草可选用氯氟吡啶酯、2甲·灭草松、氯吡嘧磺隆等药剂。
4、旱直播稻田。在播种并窨水落干后,可选用丁·噁或二甲戊灵+苄嘧磺隆等,加水均匀喷雾,进行土壤封闭处理;播种20天后,选择“丙草胺(含安全剂)+茎叶处理剂”方案进行封杀结合处,根据田间草相选择对路药剂,防除禾本科杂草可选用噁唑酰草胺、氯氟吡啶酯、氰氟草酯等药剂,防除阔叶类杂草及莎草科杂草可选用氯氟吡啶酯、2甲·灭草松、氯吡嘧磺隆等药剂。
5、人工移栽及抛秧田。在水稻移栽后5~7天,可选用苯噻酰草胺+苄嘧磺隆(或吡嘧磺隆)、噁草酮、双唑草腈等药剂,拌潮细土或拌肥料均匀撒施,药后保水3~5天。水稻移栽后25天左右,根据田间草相,选择对路药剂进行茎叶喷雾处理,防除禾本科杂草可选用噁唑酰草胺、氯氟吡啶酯、氟酮磺草胺等药剂,防除阔叶类杂草及莎草科杂草可选用2甲·灭草松、氯氟吡啶酯等药剂。
三、注意事项
1、要根据田间草相,选择对路除草剂品种,交替轮换用药,延缓抗药性产生。严格落实化学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要求,合理选择农药剂量混配使用,防止出现药害。要准确掌握除草剂用量,切不可随意增减剂量。
2、严格按照农药标签使用说明施药。配药前先将液体药剂原包装摇匀,配药时采用二次法稀释。
3、苗床期选用灭草松防治阔叶类及莎草科杂草时,一定要避免中午高温时段用药,降低药害风险。
4、选择土壤封闭处理时,移栽田、抛秧田施用封闭药剂时,用药前应整平土地,注意保证整地质量,施药时田里须有均匀水层,药后需要保水5~7天、水层不能淹没水稻心叶,直播田施用封闭药剂时田间土壤应处于润湿状态,无积水。
5、选择茎叶处理时,应根据田间杂草叶龄适时用药,最佳施药时间是杂草4叶期前,避免杂草叶龄过大造成药效不稳、抗性加剧。尤其是氰氟草酯等药剂,应严格控制施药时间,延缓抗性的发展蔓延。用药前需先排水施药,药后1~2天再复水,然后保水5~7天,否则会造成药效降低;杂草密度过大时,注意用药均匀、喷透。
6、施药时应戴防护镜、口罩、手套,穿防护服、雨靴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和眼睛等身体部位。
7、施药结束后,请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避免污染环境。药品及废液严禁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