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报送2023年度全市农业系列高、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开发区住建局、盐南高新区社事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职称办《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农职称办〔2023〕7号)和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3〕22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全市农业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及评审条件、学历及资历要求,农业经济专业按《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26号),农业技术专业按《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27号),农业工程专业按《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28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材料报送
(一)申报农业技术、农业工程、农业经济高级职称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职称办《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农职称办〔2023〕7号)要求,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202.102.17.139:8888/sbps/)进行,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至6月30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网上申报材料经市审核通过后打印,交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报市农业农村局。
材料报送时间:6月20日—7月5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农业技术系列中级职称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3〕22号)要求,网上申报可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进行,集中申报时间为7月1日—8月15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网上申报材料经县级职称办审核通过后打印,交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报市农业农村局。
材料报送时间:8月10日—8月3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高、中级职称申报材料报送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文港中路106号(市农业农村局505室)。
联系电话:0515-88269505。
三、评审收费标准
农业技术、农业工程、农业经济正高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500元/人;农业技术、农业工程、农业经济副高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400元/人;农业技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300元/人。相关申报费用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代为收取。
附件:盐城市农业系列高、中级职称申报工作联系方式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盐城市农业系列高、中级职称
申报工作联系方式
序号 | 单 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处 | 曹晓杰 | 88269505 18310296266 |
2 |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 申道林 | 68961208 18752906608 |
3 | 大丰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 | 朱 琳 | 83513405 15189286166 |
4 | 盐都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 | 周炎希 | 88335964 13912502972 |
5 | 亭湖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 刘玉梅 | 15961943936 |
6 |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 刘卜榕 | 82335051 18021865920 |
7 | 阜宁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 朱志军 | 15251181688 |
8 |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 汪 浩 | 84222507 15151023042 |
9 | 响水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 罗利民 | 18252294976 |
10 | 建湖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 吴中兰 | 86070169 15862022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