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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农人〔2023〕2号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报送2023年度全市农业系列高、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19 16:04 [ ] 浏览次数: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报送2023年度全市农业系列高、中级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开发区住建局、盐南高新区社事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职称办《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农职称办〔20237号)和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322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全市农业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及评审条件、学历及资历要求,农业经济专业按《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26号),农业技术专业按《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27号),农业工程专业按《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28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材料报送

(一)申报农业技术、农业工程、农业经济高级职称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职称办《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农职称办〔20237号)要求,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202.102.17.139:8888/sbps/)进行,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525日至630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网上申报材料经市审核通过后打印,交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报市农业农村局。

材料报送时间:620—75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农业技术系列中级职称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322号)要求,网上申报可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进行,集中申报时间为71—815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网上申报材料经县级职称办审核通过后打印,交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汇总报市农业农村局。

材料报送时间:810—83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高、中级职称申报材料报送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文港中路106号(市农业农村局505室)。

联系电话:0515-88269505

三、评审收费标准

农业技术、农业工程、农业经济正高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500/人;农业技术、农业工程、农业经济副高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400/人;农业技术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300/人。相关申报费用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代为收取。

 

附件:盐城市农业系列高、中级职称申报工作联系方式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3616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盐城市农业系列高、中级职称

         申报工作联系方式

序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处

曹晓杰

88269505

18310296266

2

东台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申道林

68961208

18752906608

3

大丰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

 

83513405

15189286166

4

盐都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事科

周炎希

88335964

13912502972

5

亭湖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刘玉梅

15961943936

6

射阳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刘卜榕

82335051

18021865920

7

阜宁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朱志军

15251181688

8

滨海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84222507

15151023042

9

响水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罗利民

18252294976

10

建湖县农业农村局人事科

吴中兰

86070169

15862022629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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