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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盯项目资金强化监督 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发布日期:2023-06-16 17:43 [ ] 浏览次数:

近日,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精神,联合市农业农村局成立调研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和现场查看等方式,对盐城市区2021年省级以上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专项调研检查。

本次调研范围是市区2021年度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专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省级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补助专项、省级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补助专项等专项资金项目。盐城市2021年共下达各区省级以上农业财政专项资金31461.12万元,其中大丰区17112.52万元、盐都区8462.52万元、亭湖区5204.48万元、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605.9万元、盐南高新区75.7万元。

通过调研,各区高度重视农业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按制度办事、按规矩操作,项目立项程序公开透明,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到位,项目建设推进有力有序,绝大部分项目能够按时完成建设任务。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引导作用明显,不少单位通过项目实施,建设了新工程,购置了新设备,自身的生产能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明显提升,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民增收致富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促进作用。

调研过程中,纪检监察组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遵纪守法贯穿于农业项目实施和管理全过程,把专项资金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业项目监督管理政风行风建设水平,规范农业项目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要强化措施落实,深入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加强工作统筹,压实责任,严格标准要求,逐项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从严从快抓好问题整改。同时,也鼓励大家,要认清形势,提振信心,积极主动,努力加快推进农业项目建设,为推动全市“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局项目监督评价处、财审处、机关党委  供稿)

盐城市区2021年省级以上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专项调研检查 (1).jpg


盐城市区2021年省级以上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专项调研检查 (2).jpg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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