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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申报常见问题

发布日期:2021-11-19 17:20 [ ] 浏览次数:


一、关于绿色食品申报流程的常见问题

1、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需要经过哪些环节?

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一般要经过8个基本环节:提出申请—省级工作机构受理审查一检查员现场检查—产地环境监测和产品检测—省级工作机构初审—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综合审查—专家评审—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送颁证意见。

2.初次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需要提前做哪些准备?

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申请人确定申报之前有3点必须提前准备和注意:一是提前派企业人员参加绿色食品培训,并获得绿色食品内检员注册资格,确保企业有个“明白人”,负责绿色食品申报和生产管理工作。二是注意申请要在产品收获前3个月提出,确保现场检查、产地环境监测和产品检测可以在生长季节进行。三是要提前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http://www.qsst.moa.gov.en)完成生产经营主体注册。

3.在《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中,申请分为3种类型,应该怎样选择?

绿色食品申请分为三种类型,即初次申请、续展申请和增报申请。初次申请是指符合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报条件的申请人首次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提出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申请;续展申请是指已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申请人,证书有效期即将届满(3年有效期),需要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所提出的申请,注意应在证书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省级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增报申请是指申请人在已获证产品产量。增报申请可以在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期间提出,也可在续展申请时一并提出。

4.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水果生产企业在申报材料中如何体现本企业已经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注册?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追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证明材料可以是生产经营主体完成注册后的信息表或截图,也可以是县级及其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出具的已完成主体注册的证明。

5.2019年1月1日前已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水果生产企业,是否需要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注册?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追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已经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企业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在国家追溯平台注册。未完成主体注册的,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将不予续展审批。

二、关于绿色食品申报资质条件的常见问题

1.某市水果协会要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以便其所有会员企业都可以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是否符合绿色食品申报资质条件?

不符合。

范围包括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根据《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第五条:绿色食品申请人等社团组织不具备生产能力,不能作为申报主体。

2.申请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生产企业有红富士苹果种植面积50亩,大樱桃种植面积30亩,香茄种植面积10亩,是否符合绿色食品申请人资质条件?

视具体情况。

根据《关于进一步严格绿色食品申请人条件审查的通知》(中绿审﹝2018﹞66号)相关规定,绿色食品申请人应当具备《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第五条规定的资质条件,同时生产规模(指同一申请人申报同一类别产品如粮油作物种植、肉牛养殖等的总体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种植业,粮油作物产地规模达到500亩以上;露地蔬莱产地规模达到100亩以上;设施蔬菜产地规模达50亩以上;水果产地规模达到100亩以上;茶叶产地规模达到100亩以上;土栽食用菌产地规模达到50亩以上;基质栽培食用菌产地规模达到50万(袋)。

该申请人苹果种植面积50亩,大樱桃种植面积30亩。如为露地种植方式则不符合规模条件要求,如为设施种植方式可参照设施蔬菜规模条件,可视同满足条件要求。

3.绿色食品申请人涉及总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申请时需要注意什么?

绿色食品申请人涉及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总公司或子公司可独立作为申请人单独提出申请。

(2)“总公司+分公司”可作为绿色食品申请人、分公司不能独立作为绿色食品申请人。

(3)总公司可作为统一申请人,于公司或分公司作为其加工场所,与其签定委托加工合同,由总公司向所在地省级工作机构统一提出申请。

转自《绿色食品申报指南》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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