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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应该避免的几个误区

发布日期:2021-10-20 17:30 [ ] 浏览次数:

 

1、轻预防,重治疗。鱼在生病后往往停食,内服的方法很难奏效,只能通过外用泼洒的方法杀灭水体中的病菌,避免感染健康的鱼类,挽救一些病情较轻的鱼类。对于病情很严重的个体是很难治愈的,即便能够治愈,也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影响了鱼类的正常生长。因此,要坚持“无病先防、有病早治、防重于治”的原则。

2、先杀虫,后杀菌。很多养殖户和市场服务技术人员对鱼病分析不充分,有病无病先杀虫再说,其实这与对症下药是相违背的。在任何鱼体中都可能检测到寄生虫,只有当寄生虫超过一定数量的时候,才会引起鱼病。而有些养殖户一见到鱼体有寄生虫就盲目使用敌百虫、硫酸铜等杀虫药物,殊不知“是药三分毒”,任何药物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毒副作用。药物在杀灭寄生虫的同时,往往对水体环境和鱼体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

3、盲目模仿,人防我防。一些刚刚从事水产养殖的养殖户,由于缺乏经验,往往盲目仿照他人,认为他们是“老把式”,跟他们学不会有错。殊不知,不同的水产养殖品种发病的规律性和周期性都不一样,不同的养殖环境,就会发生不同的水产病害,实际上并不能生搬硬套。

4、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水产病害的发生是综合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从源头上解决问题。正确的做法是必须针对各类致病因子,采取综合措施,进行综合预防。

5、同药异名,不求甚解。水产用药品同质化现象十分普遍,各种各样的商品名充斥着市场,让普通的养殖户感到非常困惑,不知道选择哪个厂家的好。本想轮换或交替使用不同的药物,以增加疗效,结果适得其反。而且长期使用同一种或同一类的药物防病治病,无形中降低了药效,增加了细菌和寄生虫的抗药性,进而增加了养殖成本。

6、病原分离等于确诊疾病。精确的实验室诊断技术确实为疾病诊断和防治提供了更全面可靠的参考依据。但仅根据病原分离,或者抗原抗体检测等实验室诊断结果便下决定是欠妥的,也是不够的。它极有可能让我们在疾病诊断和防治中犯以偏概全的错误,从而耽误对整个鱼群诊断和处理的最佳时机,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7、疫苗接种等于不再发病。鱼种接种了疫苗,仍然有可能发病,这跟很多因素都有关系。首先是疫苗质量问题;其次是动物健康状况不佳,免疫时间太迟,环境中病原数量过多、超过机体的承受能力。最可能就是病原致病基因发生变异,毒力增强等。总之,疫苗接种并不是万能的。

8、加量用药等于效果更好。在水产养殖中,加大剂量使用药物似乎成了惯例,但是加量用药不仅加大了成本,而且有可能造成药害,同时也加大了抗药性,给下次用药带来了困难。

9、联合用药等于包治百病。鱼病多由病毒、细菌、寄生虫及饲养管理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所致。联合使用药物只能解决部分问题,替代不了日常饲养管理。因此,联合用药并不能包治百病。

10、预防保健等于花冤枉钱。在水产动物预防保健问题上的“扛病”现象和侥幸心理在许多养殖户中普遍存在。但是实践证明,预防保健能有效提高机体的适应能力和抗病力,能防患于未然,降低养鱼生产成本。

 

(市水产站供稿)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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