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关于印发《盐城市农业农村局作风建设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7 11:03 [ ] 浏览次数:

盐农党〔202020

 

中共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关于印发《盐城市农业农村局作风建设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支部),各处室单位: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局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中共盐城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2020年4月20日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作风建设在新时代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要求,全面检验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工作成效,坚决狠刹“四风”,严防反弹回潮,根据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并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局系统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始终站稳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零容忍”的鲜明立场,坚持稳中求进、严肃治标、标本兼治,以科级领导干部为重点,坚决整治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以“抓常、抓实、抓细、抓深”为原则,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化风成俗。

二、整治范围

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三、整治期限

    2020年4月10日至11月30日

四、整治重点

(一)吃喝上的不良风气。重点整治:在工作期间和明令禁止的特殊时期饮酒;以公务接待或者工作餐名义搞变相吃喝;超标准超范围接待;到隐蔽场所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把吃喝费用拿到服务对象或者下属单位报支;以办公用品、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等虚假名义报销餐费,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食堂正常开支;公款购买酒水香烟,在公务接待中使用酒水等突出问题。

(二)交往上的不良风气。重点整治: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电子红包、高档烟酒、消费卡、土特产、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向上级或者有关单位送钱送物;利用地方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对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不正之风不敢管、不愿管;政商交往不清,向服务对象借贷、放贷牟利;利用职务之便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委托特定关系人充当掮客,向服务对象入股、推销业务、介绍工程、低价购买产品或者服务;干预执法活动,说情打招呼甚至站台撑腰等突出问题。

(三)车轮上的不良风气。重点整治: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借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车辆;公务加油卡管理不规范,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违规报支加油费用;私车公养,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汽油费、修理费、保险费等;社会化租赁用车不规范;酒后驾车等突出问题。

五、整治措施

(一)重申纪律禁令。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会同局办公室、财务审计处、法规处,全面梳理公务接待、公务卡使用、食堂管理、公车管理使用等方面制度规定,深入排查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重申“同城不得接待、公务接待不得饮酒、工作期间不得饮酒、公共场所不得酗酒”等禁止性规定。

(二)开展约谈提醒。分层分级开展专项整治约谈提醒,强调纪律要求,造浓整治氛围。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局主要负责人与局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约谈提醒,局分管领导与分管处室、单位领导班子进行约谈提醒,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所在处室、单位其他工作人员进行约谈提醒。首次约谈提醒须在4月25日前全部完成,并进行履责记实;国庆中秋、元旦春节前还应分别约谈提醒一次,必要时随时约谈提醒。

(三)加强登记备案。机关各支部、直属单位党组织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集中力量整治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加强工作期间和明令禁止的特殊时期饮酒的管理,对确需参加聚餐饮酒(家庭、亲戚聚会除外)的实行分级报告,局分管领导向局主要领导报告,机关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局分管领导报告,机关处室、事业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向所在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报备需在当日或第二天内完成。加强公务租车管理,严禁长期租用或固定租用车辆,严格控制社会化租赁用车,确需租车的需经局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租用,并建立租车台账。

(四)强化教育宣传。要组织学习,将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任务、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人人参与,全员覆盖。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媒体宣传作用,通过局信息网站、农情盐城公众号、提醒函等形式,对开展专项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公布举报邮箱和举报电话,加大作风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形成全局上下深入推进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

(五)组织专项督查。局机关纪委要牵头对各处室、单位开展多轮次、滚动式、全覆盖督查,严肃查处搞形式主义应付整治、不收敛不收手等问题。建立作风问题线索会商机制,必要时将发现的作风问题线索移送派驻纪检监察组。

(六)从严查处问责。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一律停职检查、一律通报曝光、一律从重处理顶风违纪坚决“零容忍”,实行“一案三查”,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外,同时追究主体责任,倒查监督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财务审计处、组织人事处、法规处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旭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由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牵头组织。机关各支部、直属单位党组织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建立专班,有序推进,狠抓落实。

(二)强化协作配合。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各牵头处室、单位要扎实抓好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各成员单位要相互协作配合,发挥职能优势,扎紧扎牢制度笼子,铲除作风突出问题滋生土壤,推动形成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发力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跟踪问效。机关各支部、直属单位党组织要加强督促检查,层层传递压力,营造强势组织推进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要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花拳绣腿、不搞繁文缛节、不做表面文章,解决具体问题。机关纪委要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敷衍塞责、问题多发易发的处室、单位,一律从重严肃查处。


来源: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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