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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 年省以上农业公共服务
专项资金预算和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9-30 10:58 [ ] 浏览次数:

 

各区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局、农办)、财政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农业公共服务专项资金预算和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19〕19号、苏财农〔2019〕40号)精神,按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要求,促进农业生产安全,稳定农产品市场有效供给,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农业综合执法等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健康、安全、有序的农业生产经营环境。现将省以上农业公共服务专项资金预算、实施意见及工作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一并下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4)。中央资金通过2019年市与区财政结算办理,列“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结算项目;省级资金列2019年“213农林水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资金统筹整合。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38号)要求,今年省将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中央动物疫病防治专项和省级农业公共服务专项相关技术政策和资金进行统筹整合,全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各地要切实转变观念,增强资金统筹安排的主动性,合理编制专项资金分配使用方案,除约束性任务资金由省单项下达,不得统筹使用外,各指导性任务资金和单体项目补助标准均由各地根据实际自主安排,市级资金测算因素不作为各地资金安排依据。今年,除由省以上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实行竞争立项的支持政策以外,其余专项支持政策全部采取因素法测算,资金切块下达各区。各地要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强化政策衔接配合,推动相关工作和项目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整合。

二、强化工作任务落实。根据省制定的专项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将任务分解下达你们。各地要根据本通知,研究符合当地实际的支持政策,制定相应项目实施意见。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需在有关实施意见或申报指南中,明确补助对象、环节和标准,提出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所有项目均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执行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省下达的所有目标任务落实、落地。涉及报省竞争立项的项目,按照省级项目管理要求执行。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管理,重点抓好立项评审、方案批复、检查验收、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关键环节的规范操作,严格管控风险。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各地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履

行涉农资金使用监管主体责任,按照中央、省统和市统一部署,以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专项治理为抓手,加强涉农资金使用各环节管理。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管理。要及时拨付下达资金,加快预算执行。全面推进公开公示等制度,实施涉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推进财政监督、主管部门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四、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市将省下达的专项绩效目标,分解下达你们。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精神,加强专项实施全过程绩效运行监控,确保专项绩效目标全面实现。省、市将组织开展专项绩效评价工作,各地要认真按时做好相关工作,评价结果将通报各地政府,并直接应用于专项政策调整和资金分配。

五、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各地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要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省、市报告,根据部省要求及时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要加强项目数据信息管理报送,建立健全项目信息档案,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方案及经批复的实施项目清单(格式见附件5),要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0日内,由各区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财审处和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各1份,电子版同时发送市农业农村局财审处和相关业务对口处室,市直有关单位方案由市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联合批复。

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财审处孙悦,电话:0515-88269189,邮箱:15695140@qq.com;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处萧媚,电话:0515-68011242。

 

附件:1.盐城市大市区2019年省以上农业公共服务专项实施

意见

2.盐城市大市区2019年省以上农业公共服务专项工作

任务清单

3.盐城市大市区2019年省以上农业公共服务专项资金

下达明细表

4.盐城市大市区2019年省以上农业公共服务专项分区

绩效目标表

5.2019年省以上农业公共服务专项区资金安排使用和

实施项目明细表(参考格式)

6.2019年省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参考

格式)

7.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对口处室联系方式明细表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盐城市财政局

2019年930

 

附件1

 

盐城市大市区2019年省以上农业公共服务

专项实施意见

 

为提升农业农村公共服务能力,保障农业生产经营安全有效,深入推进农村改革,促进我农业农村稳定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支持农牧渔病害防治及处理。2019年要重点支持保障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害的防控及处置工作。一是实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支持各地加强重大病虫疫情及蝗虫、草地贪夜蛾处置,建设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水稻统防统治,开展病虫抗药性和农药使用强度监测,实现农药使用量负增长。二是实施动物疫病防控。支持各地按照部省要求,切实加大养殖、屠宰、运输等环节非洲猪瘟防控力度,强化动物疫控机构非洲猪瘟检测能力建设。支持各地按照部省规定开展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病动物强制扑杀和生猪养殖及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和兽医社会化服务,加强疫苗空瓶回收处理。支持大丰区按规定开展家畜血吸虫查治病。有条件的地方可视情况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和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升级改造。三是实施水产病虫害控制。支持各地开展重大水产疫病监控、采送样和病害测报工作,做好疫病应急防控处置和规范用药,开展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加强水产苗种检疫申报点建设和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监督。

二、支持农产品(农机)质量安全建设。一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支持各地按照苏农质〔2019〕12号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方案,分别开展农畜水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支持各地在养殖、运输、屠宰环节对猪牛羊开展瘦肉精速测筛查,开展数据上传能力建设;支持开展规模生产主体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建设,支持各地对接应用省级追溯平台,适当支持对接省级农(水)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的企业。二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继续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程,支持提升相关区涉农乡镇监管站按照部省标准,加强能力及队伍建设,更新质检设备。支持各地按照国家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考核评价标准,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确保2020年大丰、盐都、亭湖全部创成省级以上农产品安全县。三是落实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补助。支持各地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对获证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主体和省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无公害生产基地)创建主体进行奖补。四是支持农机质量安全建设。支持市直有关单位开展农机质量调查、农机质量投诉示范点建设和农机信用体系建设,对农机维修点维修能力提升给予适当支持。

三、支持农业综合执法与监管。一是支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支持各地渔政执法机构加强渔船渔港安全监管,实施大中型海洋渔船进出港报告制度,开展渔业船员安全教育培训,完善应急处置机制,规范渔业安全事故调处。支持各地加大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支持各地农业执法机构加强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等农资安全执法监管,加大执法抽检力度。适当支持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二是支持提升执法装备水平。支持各地渔政、农业、农机监理机构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更新必要的执法设施装备,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鼓励沿海地区建设海洋渔船监控应急指挥系统和渔政管理指挥系统,对海洋渔船通导设备配置更新予以补助,支持“定人联船,编组生产”组织化建设。三是开展“平安渔业”共建活动。充分发挥现有渔业系统行业协会作用,维护渔民合法利益。认真落实渔业安全隐患整治措施,规范渔业安全执法检查,开展渔业安全宣传教育,完善渔业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强化基础设施管理,巩固沿海五县(市、区)“示范渔业县”创建成果,将“平安渔业”共建活动引向深入,确保各县(市、区)考评分值80分以上。

四、支持农业农村信息采集和体制机制改革。一是支持农业农村综合信息统计监测调查。支持相关地区按照统计规范,做好主要农产品和农资价格等市场运行情况的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开展农情渔情、畜牧业生产、家庭农场运行、农民负担情况和农民收入动态监测。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和化肥使用强度、耕地质量(含土壤墒情)以及产地环境监测等。开展宅基地管理与改革、闲置农房盘活调查,以及农民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调查。二是支持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支持农村土地规模流转及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和丰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支持各地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回头看,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附件2

           盐城市大市区2019年省以上农业公共服务专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别、单位

约束性任务

指导性任务

1

大丰区

发放绿色农产品认证补助。

加强重大病虫疫情处置、开展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开展水稻统防统治;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开展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水产病虫害防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按省级要求开展相关农业农村综合信息统计、监测和调查;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支持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支持农业综合执法与监管。

2

盐都区

发放绿色农产品认证补助。

加强重大病虫疫情处置、开展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开展水稻统防统治;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开展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水产病虫害防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工程;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按省级要求开展相关农业农村综合信息统计、监测和调查;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支持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支持农业综合执法与监管;建设农机维修点。

3

亭湖区

发放绿色农产品认证补助。

加强重大病虫疫情处置、开展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开展水稻统防统治;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开展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水产病虫害防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按省级要求开展相关农业农村综合信息统计、监测和调查;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支持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支持农业综合执法与监管。

4

开发区

发放绿色农产品认证补助。

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开展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

5

盐南高新区

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开展养殖环节和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

6

盐城市农业

农村局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按省级要求开展相关农业农村综合信息统计、监测和调查

7

盐城市农产品检验测试中心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序号

别、单位

约束性任务

指导性任务

8

盐城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动监所)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9

盐城市种子管理站

支持农业综合执法与监管。

10

盐城市植物保护站

加强重大病虫疫情及蝗虫处置

11

盐城市耕地质量保护站

按省级要求开展相关农业农村综合信息统计、监测和调查;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及补充耕地质量评定。

12

盐城市农业环境监测站

按省级要求开展相关农业农村综合信息统计、监测和调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13

盐城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农机质量调查。

14

盐城市渔政监督支队

支持农业综合执法与监管。

15

盐城市渔船检验处

支持农业综合执法与监管。

16

盐城市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水产病虫害防治。

17

盐城市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所

水产病虫害防治。

 

 

 

附件3

 

盐城市大市区2019年省以上农业公共服务专项资金下达明细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区别、单位

约束性任务资金

(发放绿色农产品认证)

指导性

任务资金

应下达

已下达

(盐财农20193

实际下达

合  计

298.5

5917.67

6216.17

574.58

5641.59

1

大丰区

127

2689.71

2816.71

374.31

2442.4

2

盐都区

110.5

1386.92

1497.42

152.04

1345.38

3

亭湖区

60

893.08

953.08

40.6

912.48

4

开发区

1

86.43

87.43

3.04

84.39

5

盐南高新区

35.58

35.58

4.59

30.99

6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130.7

130.7

130.7

7

盐城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171.38

171.38

171.38

8

盐城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动监所)

65.37

65.37

65.37

9

盐城市种子管理站

64

64

64

10

盐城市植物保护站

78

78

78

序号

区别、单位

约束性任务资金

指导性任务

资  金

应下达

已下达

实际下达

11

盐城市耕地质量保护站

64.5

64.5

64.5

12

盐城市农业环境监测站

12

12

12

13

盐城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4

4

4

14

盐城市渔政监督支队

215

215

215

15

盐城市渔船检验处

15

15

15

16

盐城市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3

3

3

17

盐城市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所

3

3

3

 

 

附件4

 

2019年省以上农业公共服务专项分区绩效目标表

 

序号

区、单位名称

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县建设

(个)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

发放2018.3.1-

2019.1.31

期间强制扑杀补助经费

2018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发放率

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

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

种防治工作

病死猪造成环境污染情况

补助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率

省级农产品检测(批次)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年度资金

执行率

蔬菜

畜禽产品

生鲜乳

水产品

合计

盐城市

8

≥90%

100%

100%

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

疫情保持平稳

 

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90%

960

540

40

基本完成

 

≥90%

 

1

大丰区

4

≥90%

100%

100%

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

疫情保持平稳

 

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90%

 

基本完成

 

≥90%

2

盐都区

3

≥90%

100%

100%

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

疫情保持平稳

 

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90%

 

基本完成

 

≥90%

3

亭湖区

1

≥90%

100%

100%

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

疫情保持平稳

 

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90%

 

基本完成

 

≥90%

4

开发区

≥90%

100%

100%

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

疫情保持平稳

 

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90%

 

≥90%

5

盐南高新区

≥90%

100%

100%

除布病外其他病种的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

疫情保持平稳

 

不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90%

 

 

≥90%

 

序号

区、单位名称

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县建设

(个)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

发放2018.3.1-

2019.1.31

期间强制扑杀补助经费

2018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发放率

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

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

病死猪造成环境污染情况

补助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率

省级农产品检测(批次)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年度资金执行率

蔬菜

畜禽产品

生鲜乳

水产品

6

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90%

基本完成

≥90%

7

盐城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90%

 

960

 

540

 

40

≥90%

8

盐城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动监所)

≥90%

≥90%

9

盐城市种子管理站

≥90%

≥90%

10

盐城市植物保护站

≥90%

≥90%

11

盐城市耕地质量保护站

≥90%

≥90%

 

序号

区、单位名称

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县建设

(个)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

发放2018.3.1-

2019.1.31

期间强制扑杀补助经费

2018年度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发放率

依法对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率

免疫质量和免疫效果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

病死猪造成环境污染情况

补助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率

省级农产品检测(批次)

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资金使用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年度资金执行率

蔬菜

畜禽产品

生鲜乳

水产品

12

盐城市农业环境监测站

≥90%

≥90%

13

盐城市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90%

≥90%

14

盐城市渔政监督支队

≥90%

≥90%

15

盐城市渔船检验处

≥90%

≥90%

16

盐城市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90%

≥90%

17

盐城市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所

≥90%

≥90%

 

 

附件5

 

 

 

2019年省以上农业公共服务专项区资金安排使用和实施项目明细表(参考格式)

 

 

 

 

 

单位:万元

 

 

序号

 

工作任务名称

 

实施项目编号

 

实施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名称

中央财政资金安排金额

省财政资金安排金额

市县财政配套资金安排金额

实施主体自筹资金金额

 

备注

 

附件6

 

 

 

 

2019 年省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参考格式)

 

 

 

 

专项名称:

 

 

支持政策名称:

 

 

实施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财政部门(盖章)

 

填报时间: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会制

 

 

一、实施范围

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地点要细化到县、乡、村。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合计

省及以上财政补助资金

 

市县财政

补助资金

 

实施单位

自筹资金

(三)支出经济科目明细表(不做硬性填写要求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其他资本

性支出

科目

议费

培训费

印刷费

咨询费

水电费

邮电费

差旅费

维修

护费

租赁

专用材料费

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

其他

商品

和服

务支

专用设备

购置费

合计

备注:经济分类科目参见《2019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  年,时间自     月起至    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一)

(二)

........

 

 

 

 

 

 

五、绩效目标

按照实施意见文中明确的绩效目标填写

 

序号

 

绩效目标类型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1

2

3

...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管理责任人

                 

 附件7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对口处室联系方式明细表

  

专项

名称

支持政策

支持政策点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对口处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

 

 

 

 

 

支持农牧渔病害防治及处理

实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种植业管理处

黄婷婷

0515-88269520

ycnwyyc@163.com

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实施动物疫病防控

 

兽医与屠宰管理处

王伯高

0515-88269518

1030146943@qq.com

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实施水产病虫害控制

渔业处

沈永龙

0515-88269415

824453944@qq.com

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支持农产品

(农机)量安全建设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戚晓春

0515-88269511

474063832@qq.com

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戚晓春

0515-88269511

474063832@qq.com

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落实绿色优质农产品认证补助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戚晓春

0515-88269511

474063832@qq.com

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支持农机质量安全建设

农机监督管理处

张尊忠

0515-88269509

Ycnw508@163.com

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专项名称

支持政策

支持政策点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对口处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

农业公共服务

支持农业综合执法与监管

支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渔政监督管理处

陶其军

0515-88269682

1249265891@qq.com

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种业管理处

马德斌

0515-88269406

39703796@qq.com

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支持提升执法装备水平

渔政监督管理处

陶其军

0515-88269682

1249265891@qq.com

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支持农业农村信息采集和体制机制改革

支持农业农村综合信息统计监测调查

 

市场与信息化处

陈怀清

0515-88269503

601268710@qq.com

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渔业处

沈永龙

0515-88269415

824453944@qq.com

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畜牧业处

李志宏

0515-83709502

ycxm83709502@163.com

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农田建设管理处

李志祥

0515-88269516

1070664583@qq.com

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

政策改革处

倪志成

0515-88269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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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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