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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植保站对杂交水稻重点生产县区进行了联合抽查

发布日期:2019-04-09 17:29 [ ]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春播作物种子检疫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苏农保〔2019〕12号)精神,同时为了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推动我市的植物检疫执法工作向纵深推进,阻截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等疫情扩散,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安全,市植保站于4月3日—4日组织了部分县区的植物检疫人员对杂交水稻重点生产县区进行了联合抽查。

本次抽查主要检查了大丰区、建湖县、阜宁县境内的大中型水稻种子生产繁育企业(基地)和经销市场。重点检查了水稻种子生产繁育单位(或个人)是否依法申请开展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是否存在无植物检疫证书擅自调运,是否存在假冒检疫证明编号等违法行为,繁育基地是否符合植物检疫要求等。检查水稻种子经营单位(或个人)经营种子携带检疫证书情况,是否有检疫证书,产品来源、数量、调运时间是否和检疫证书一致;种子标签是否标注植物检疫证明编号,检疫证明编号是否正确,是否存在一号多用、盗用编号、私自编号、过期编号等违法问题。

两天共检查了三个县区6个销售门店、3个大型生产企业,现场填录检查表12份,检查水稻种子63个批次,代表总数量177.415万公斤。产地检疫证和调运检疫正带证率均达100%。

来源: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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