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农药管理服务回头看过程中,检查发现5起农药经营单位采购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农药违法行为,究其原因主要为 :新旧法规交替期间,生产企业对部分库存老的产品标签不愿意处置,这些标签不符合新的规定,生产的农药进入市场就成为问题产品,如产品标注TM、商标位置标注不正确、生产日期产品批号及质量保证期不合规等;部分企业学习新法规不到位生产的问题产品,如安全间隔期及施药次数未应当醒目标注、毒性标识标注位置不正确;部分企业为吸引消费者故意为之,如擅自扩大使用范围、在商标字号大于产品名称、二维码中将商标作为农药名称等。
针对检查的上述问题,农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查处同时,进一步加强《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宣传,要求他们严把产品质量关,并告知重点注意:一、采购销售农药产品时向供货方索取农药产品三证、农药经营许可证、核查产品合格证、产品销售票据等关键材料;二、认真学习《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利用《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进行产品比对核查;三、加强植保知识学习,利用专业知识识别“问题”产品;四、利用农业部官方网站批准的农药登记信息,进行产品核查。
通过宣传法律法规、现场讲解指导报务,当事人一致表示愿意进一步加强学习,一定守法经营,并对农业执法人员的服务指导给予肯定和感谢。
(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