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9-02-28 16:41 [ ]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16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委农办进行了巡察。2018年11月13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委农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整改组织领导

市委农办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践行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的生动实践,作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推动整改落实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当日下午市委农办接着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形成“诚恳接受、全单认领”“即知即改、认真整改”的高度共识,明确“对照检查从严、自我要求从高、整改落实从快、措施推进从实”的整改思路和要求。及时成立由委市委农办主任乐超任组长,金骏培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先后召开2次主任会办会、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3次工作推进会,在全办上下统一思想,层层发动,周密安排,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合力整改的浓烈氛围,全面深入地推动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落实整改责任。农办领导班子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要责任,坚持将整改工作与年度党建工作、农经扶贫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农办班子成员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强化党员意识、尊崇党章、执行民主集中制,主动接受监督,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一把手”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条线和分管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关党总支负责牵头全办面上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监督检查,以强有力的监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我们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研究、挂图作战,制定出台《市委农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7个方面、17类问题,细化分解为66项具体问题,逐一明确了整改任务要求、责任领导、承办单位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注重制度建设。要求农办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以及农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持续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巩固和放大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正风肃纪镇村行”活动成果,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更加注重从制度入手,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相互补充的长效工作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实行“不按制度办事,就按制度办人”,不换思想就患换岗位,认真解决纪律执行不严、作风松弛懒散等问题。同时,认真反思总结,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体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盐城农经扶贫事业大发展快发展的过程。

(四)统筹协调推进。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抓好巡察问题整改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紧密结合,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转变机关作风紧密结合。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正风肃纪镇村行”活动,紧盯重点任务、争先目标不放松。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投身“大走访、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改作风、强本领、树形象。重视和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坚持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自觉践行“四种形态”,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努力在全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市委农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按照“逐一过堂、对账销号”的要求,聚力聚焦突出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具体事项和问题大部分已经整改到位,通过问题整改,市委农办干部队伍精神面貌明显变化,规范管理、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成效初步显现。

一、从讲政治高度谋划指导“三农”工作做得不够

1、关于“作为组织协调和指导落实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市委工作部门,对新时期中央、省市委赋予的“三农”和脱贫攻坚工作新使命、新定位认识把握不够到位,自觉把农办的各项工作放到全面决胜小康社会的大格局中、放到中央和省市委中心工作中去思考、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思想。二是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农办各项工作置于全市大局中去谋划、思考、把农村改革、精准扶贫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大局中推进落实。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2、关于“围绕做好“三农”工作、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点任务调研缺深度、推进欠力度、管理缺乏精准度”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打足调研时间,围绕市委、市政府“三农”重点工作,难点工作,热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每年至少要2篇有质量的调研报告向市委、市政府及时提供决策参考。二是改进调研方法,提高调研质量,每年确定脱贫攻坚重点课题,每季度坚持深入基层围绕课题进行一次调查研究,形成指导性强、操作性高的调研报告。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强化资金、人力、政策保障,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持续开展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加强对扶贫干部的监督管理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力度,确保廉洁扶贫。此项整改长期坚持。

3、关于“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想问题、办事情就事论事多,政治站位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自觉坚持“两个维护”,努力提高政治站位。二是把党的宗旨教育贯穿年度党员干部政治教育全过程,始终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想问题、办事情要着眼全市“三农”工作整体布局。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4关于“基层群众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还存有一些抱怨情绪”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农办门户网站和“四建”平台上及时传达刊载各类强农惠农政策。二是在全市农经系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重点地区重点督查,切实将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到位,落地生根。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

5、关于“对巡察工作认识不足,巡察问卷填写率只有18%”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结合“三会一课”、党员统一活动日,开展党章、巡视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学习教育。二是不断增强对党内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学习、深刻领会。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

二、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6、关于“领导班子对党在“三农”工作中的全面领导认识不足,党的领导有所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落实党中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贯彻意见,树牢“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责任意识,强化党对中心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坚持“十六字”工作方针,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7、关于“研究党内事务与研究业务工作不分,月度例会代替主任办公会,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未能有效建立起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常态化机制,条线之间、处站之间通气配合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党内事务与业务工作分别研究;二是对重大事项决策,严格按规定召开主任会议,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绝不以月度例会来代替主任会议;三是加强条线之间、处站之间的通气配合。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8、关于“班子会议记录比较简单随意,一些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和结果不全面、不清晰”问题的整改情况。目前已经严格会议记录要求,按会议类型分别记录,记录详细完整,编页码。此项整改工作已经完成,并长期坚持。

9、关于“班子集体作用发挥不明显,整体战斗力不强,平均年龄较大,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不足,缺少改革创新意识,存有等待观望、求稳怕乱思想,攻坚克难思路不宽、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推进工作创新,打开全新工作局面。面对农业农村工作新要求,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工作、完善机制等措施,发挥创新精神,敢于突破,积极总结经验教训,在创新中坚定目标,确保主体方向保持一致。二是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结合农村工作特点和盐城实际,探索工作新方式,提出新思路,拿出新举措,开创新局面,始终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和年度重点任务,以务实的态度、创新的精神大力抓好农村工作的落实。加大向市委推荐使用干部的力度,优化班子结构。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10、关于“履行职能不够到位,综合协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我办积极认真学习2018年中央和省市一号文件,认清职责使命,努力在决策参谋 ,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上找准新定位、负担新使命。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11、关于“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更多地停留在开会部署和发文层面,统筹城乡发展机制创新不够、办法不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切实做好牵头协调、督查检查、考核推进等工作;协同并督促市各有关部门,编制完善乡村振兴规划,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十大工程,确保如期完成年度重点目标任务;二是加大基层实践经验和外地成功经验的总结、宣传和推广力度,加大调查研究和改革创新力度,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合理建议,努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此项整改工作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2、关于“脱贫攻坚工作中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把握和落实上还存有薄弱环节,仅2017年“阳光扶贫”系统实施以来,就清退不符合条件农户9554户、22199人,经济薄弱村增收脱贫的质量还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利用阳光系统,定期对低收入农户信息进行核查比对,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甄别比对,及时将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进行清退。二是组织开展精准进退示范镇村建设活动,配套出台《关于规范做好低收入农户建档立卡工作的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和脱贫退出各项程序,年底前集中力量打造14个精准进退示范镇和368个“扶贫对象零遗漏、采集信息零差错、结果公示零上访”的精准进退示范村,确保精准进退上达到“民主公议、集中公示、群众公认”。三是加大经济薄弱村帮扶力度,创新帮扶方式,制订“一村一策”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实施产业帮扶项目,帮扶经济薄弱村形成稳定增收机制。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13、关于“深化农村改革步子不快,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全市才成立300家,仅占总村数的13.5%,有的还名不副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国家、省市部署,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国家级试点亭湖区今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二是省级试点盐都区、射阳县今年底完成首批试点,明年上半年全面完成试点任务;三是市级试点8个镇118个村,明年上半年完成改革试点任务。今年末,全市力争新增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100家。2020年全市完成产权制度改革任务。此项整改工作将分步实施到位。

14、关于“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没有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建湖县确权工作于10月中旬通过省级验收,标志着我市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全部完成。此项整改工作已经完成。

15、关于“落实“产业强市”战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力度不大,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把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落实“产业强市”战略的重要举措来抓,认真分析全市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现状,针对薄弱环节,落实推进措施,重点在四个方面求突破:一是实施农业龙头企业提升行动,培大育强农业龙头企业。到2022年,市级以上龙头企业总数达400家以上,其中国家级5家,省级100家,市级300家;培育销售超50亿元的行业领军型龙头企业3家以上,力争实现农业企业上市公司和百亿元龙头企业零的突破。二是扎实开展农业招商引资,招大引强农业龙头企业。按照“两海两绿”路径,采取以商招商、专业招商等措施,每年新办规模农业龙头企业60个,其中投资额超亿元的企业10个以上。三是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均通过订单、股份合作、建立基地等方式,强化与市内农户的利益联结。四是加大扶持激励力度,保证和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康发展。综合运用财政扶持、要素集聚、考核激励等手段,着力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此项整改工作将长期进行。

16、关于“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监管没有到位,转籍工作进度不快,全市163家目前仅转籍8家,清盘关闭24家,距离年底全部清盘转籍差距很大”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转籍登记工作。到2018年底,全市基本完成转籍任务,转籍总数60家左右;清盘关闭社力争完成注销占比60%。督促加快清盘关闭社农户股金兑付,数量明显下降。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

17、关于“农村“三资”管理、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管理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快完善盐城市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平台,促进运行正常化。及时贯彻落实省政府农业保险市场化经营意见,结合盐城实际提出规范化管理办法。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

18、关于“农村贫困户等房屋改建工作进展不快”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协调城建部门,推动苏北农村居民住房条件改善,加快农村康居工程实施进度。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

19、关于“涉农信访问题监管查办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涉农信访跟踪督报,确保按期回复,件件有回音,事事有交代;二是研判信访重点,研究涉土矛盾处理方法,编印土地矛盾纠纷案例汇编,指导基层积极化解涉土矛盾。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

四、理论学习和教育活动开展不扎实

20、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以人民为中心和坚决打胜脱贫攻坚战等系列重要论述学习理解不深,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分发《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至各层各级扶贫部门和每个扶贫工作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扶贫思想。二是每半年组织一次扶贫工作研讨会,围绕党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最新部署要求,系统学习教育,全力打造党性强、作风实、素质高、业务精、形象好的扶贫系统干部队伍。此项整改工作将长期进行。

21、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学习笔记不全。集中学习照本宣科,个人自学缺少思考,学习教育与工作、思想实际结合不紧”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围绕工作任务,科学制订中心组月度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形式、学习内容、学习时限,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二是坚持学习与交流相结合,班子成员轮流授课,认真记录个人学习笔记,结合实际撰写心得体会。班子主要负责人不定期抽查班子成员学习笔记,确保集中学习取得预期成效。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22、关于“针对全体党员干部的理论培训安排少,“三基”教育抓得不实,党建知识比较缺乏。在巡察组组织的应知应会党建知识测试中,15名科级以上干部中仅有2名满分,三分之二人员答不上或答不全“两学一做”具体内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突出党员干部理论培训,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排专题理论培训学习。二是认真执行理论培训制度,强化党建基础知识教育培训,计划明年对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一次轮训。加强党的“三基”教育,年内对应知应会内容组织专题测试,增强党员干部党性观念。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够到位

23、关于“班子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没有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班子主体责任意识,依据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制定班子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明确班子成员的工作责任。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24、关于“对党员干部职工的“三观”教育和正面引导不够,理想信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抓得不够扎实,弘扬正能量方面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首位,教育党员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党员培养教育全过程。在农办扶贫系统开展学习宣传“时代楷模”和身边先进典型的活动。此项整改工作长期坚持。

25、关于“少数党员干部是非观念淡薄,对不良风气和现象不敢“亮剑” 问题的整改情况。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党员党性意识,自觉维护党员形象,提高政治洞察力和明辨是非的能力,敢于与社会不良风气和现象作斗争。此项整改工作长期坚持。

26、关于“农办网站等宣传平台对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宣传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在新农村建设网站上及时宣传中央、省、市“三农”惠农政策,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的宣传。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党建工作比较薄弱

27、关于“班子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突出农办党建的“带头领向”作用,班子成员主动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加强党建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步谋划、有机整合,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号完成,并长期坚持。

28、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党建工作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中占比少”问题的整改情况。贯彻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把党建内容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提高考核分值。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

29、关于“党组织架构虚置,党总支下属三个支部两个有名无实,机关党总支专职人员不专职”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党章和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配好建强支部工作班子,报请市级机关工委,撤销扶贫支部,改选机关支部、老干部支部。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

30、关于“党的组织生活不规范,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没有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落实农办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班子成员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活动进一步规范。年前结合支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全程参与支部活动。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

3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支部活动不正常,其中2014、2015两年支部未能提供活动记录,其余记录补抄现象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明确“三会一课”的程序和要求,坚持“三会一课”常态化,完善活动记录,创新党员活动形式,增强党员干部学习的吸引力、主动性。坚持把“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和党员考评的重要依据。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

32、关于“党费的收缴、使用、管理缺乏严肃性、透明度,部分党员不能做到按时、自觉、足额交纳党费,有时半年交一次,个别党员少交甚至不交党费,党费收支无账册”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章的有关要求,教育党员履行主动交纳党费的义务,出台农办党费收缴管理规定,严格交纳标准,明确交纳时间和方法,加强管理和监督,敦促党员补齐欠交党费,并由所在支部派人谈话,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列入年度考核范围,作为评选先进的基本条件。此项整改已在进行之中,12月上旬完成。

33、关于“个别发展对象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有网上抄袭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发展党员的政治标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材料进行退改。此项整改已在进行之中,12月上旬完成。

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34、关于“班子对民主生活会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作用认识不充分,有时把召开民主生活会当做完成任务、应付交差。班子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排查问题、整改措施、表述方式基本一样,“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资料缺失,个别班子成员剖析材料比较简单,查摆问题不深入。会前征求群众意见不够广泛,谈心谈话不够充分,会上自我批评不深不透,相互批评没有辣味,没有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班子内部开展党性教育,突出民主集中制的学习贯彻,提高班子成员思想认识,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强化主动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意识。二是进一步规范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落实民主生活会的各个环节,会前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班子成员相互开诚布公地谈心谈话,找出找准存在问题,认真撰写个人剖析材料;会上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敢于揭短亮丑,开展思想互助,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成共识;会后认真梳理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抓好落实,及时向市委汇报,并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三是在12月1日专门召开巡察整改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八、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35、关于“贯彻落实好干部“二十字标准”不到位,选人用人工作水平不高,存在论资排辈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切实贯彻落实好干部“二十字标准”,落实好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三严三实”等要求,严把人选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精准及时地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杜绝论资排辈,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此项整改将长期进行。

36、关于“干部队伍年龄老化,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大年轻干部的选调和培养力度。健全年轻干部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年轻干部档案,对年轻干部的基本情况、年度考核情况、教育培训情况等方面信息实行动态管理。职位空缺时优先充实年轻干部,对素质高、有潜力的年轻干部,大胆使用。此项整改将长期进行。

37、关于“存在人员混编混岗问题,下属经管站3名事业编制人员长期借用在机关行政岗位,最长的达20年”问题的整改情况。科学配置处站工作职责任务,加强人员交流与轮岗力度,使人员、岗位、职责更科学、更匹配、更符合工作的需要,逐步解决人员混编混岗问题。此项整改工作截止2019年3月。

38、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严谨,选拔程序不够规范,下属事业单位在未转为参公管理前违规设置副科级非领导职务;班子研究任职时间早于职数预审时间;部分干部提拔使用没有履行考察程序;部分考察材料不规范;个别干部提拔公示时间达不到规定要求;少数中层干部交流轮岗仅停留在纸上;一度时期存有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干部职数预审,严格履行考察程序,规范考察材料,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对提名人选广泛征求意见,酝酿成熟后提交主任会议集体研究。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坚决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发生。此项整改工作长期坚持。

39、关于“干部重使用轻管理现象比较突出,个别干部使用失察”问题的整改情况。加强干部监督管理,严格干部绩效考核,强化干部廉政教育。此项整改工作长期坚持。

九、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十项规定不严格

40、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严,存在审批把关不严、事后补签、陪客人数超标、超标准接待、消费高档白酒、报销滞后、手续不完备、附件不全等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盐城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把关,事前审批,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和接待标准,及时报销。对手续不规范、附件不全的,坚决不予报销。此项整改工作将长期坚持。

41、关于“乱支滥发讲课费、评审费、验收费、加班服务费、本部门招录人员面试费,变相补贴个人通讯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对近年来各处站支出的讲课费、评审费、验收费、加班服务费、面试费等情况进行逐笔审核,对资金来源、使用范围、发放对象等进行核查,对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全额追回。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

42、关于“违规用公款购买礼品”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深刻反思在招商引资、公务接待、会议活动中用公款购买礼品的现象,剖析思想根源,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作出深刻检查。进一步完善和制定经费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坚决杜绝用公款购买礼品等情况的发生。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

43、关于“个别党员干部存有职称挂靠或违规兼职取酬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对相关现象进行回头看,对违规收入进行追缴”问题的整改情况。此项整改工作2019年1月14日完成。

十、“四风”问题整治不够彻底

44、关于“在组织实施和推进“三农”工作过程中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 总书记“三农”思想,研究我市“三农”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为“三农”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不断深化农村改革,激发农村发展新活力,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广大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此项整改工作将长期坚持。

45、关于“部分党员干部精气神不足,机关工作存在效率不高、标准不高、质量不高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在机关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以班子成员带机关党员干部,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并结合各自工作岗位,明确职能分工,责任到人,强化标准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把完成工作的质量好差与年度考核奖惩相挂钩。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46、关于“有的党员干部执行规章制度不严格,庸懒散拖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有的遇到问题绕道走,发现问题拖着办,存有“宁可少干事,不要被问责”、怕担当、等改革的思想;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比较突出,有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存有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扶贫项目和资金落实不到位、扶贫人员和资金监管缺失的现象。2015—2017年,市委派出的15个扶贫工作队中违规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私票公报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引导,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树立勇于担当意识,从解决“庸懒散拖”现象入手,深入开展“四风”问题整治,做到全覆盖、零容忍。持续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改”活动,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突出查找问题,把解决基层实际问题与解决党员干部自身问题紧密结合起来,达到相互监督、相互促进。印发《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围绕“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等6个方面的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二是加大对“为官不为”的专项整治力度,明确岗位职责,对脱贫攻坚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考核,实施周检查、月通报制度,将平时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与纪委、财政局一起对2015-2017年度市委帮扶工作队开展专项整治,明确整改问题清单,完善工作队管理制度,全面规范工作队管理。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一、工作作风不够务实扎实

47、关于“一度时期农办系统存在着开会就是布置、发文就是落实、批示就是督查的情况,领导干部带头深入一线摸实情、靠前指挥解难题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控减文件会议,切实改进文风会风,提高办文办会效率。制定严格控减文件会议的具体措施,形成制度,实行文件会议计划管理,使文件制发数量、会议召开次数有明显下降。二是定期组织对全市所有经济薄弱村逐一进行走访调研,广泛听取基层干群意见建议,认真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共同谋划推进的思路和办法。围绕全市“三农”工作热点问题,及时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拿出一批有质量、有分量的调研报告。此项整改工作将长期坚持。

48、关于“在农业产业化经营、新型农业主体培育上,面上推进落实的力度还不够,满足于“造盆景”、出“亮点”;在财政支农项目的资金安排上公开透明度不够,“会哭的孩子多吃奶”;牵头的“三农”工作考核导向有偏差,指标不完善,存在主观考核、人情考核的情况;在扶贫开发中,从项目选定、经费监管到绩效考核,存在不严不实的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专门下发《关于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盐委农【2018】36号)。一是适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振兴的新形势,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确处理好规范与发展、培育典型与整体推进的关系,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促进农民增收和“三农”发展上。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明确发展目标和具体措施。二是进一步完善涉农项目管理办法,努力构建立项、管理、验收相互制约、相互衔接的职权运行机制。积极实施“大专项+支持方向(任务清单)”的项目管理模式,强化县(市、区)涉农项目管理责任。加强指导督查,规范运作程序,实行阳光操作,使涉农项目安排体现政策导向和公开透明。加强绩效考评,使涉农项目安排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三是按照新发展理念,认真回顾反思“三农”工作考核。突出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深化改革等工作重点,完善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突出工作业绩,坚持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取信于民。四是出台《盐城市扶贫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坚持因地制宜选项目,落实责任管项目,加快推进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排定脱贫攻坚三年滚动项目。出台《盐城市扶贫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盐城市市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利用阳光扶贫等信息系统加强监管,严格执行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透明度。全面建立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定期组织第三方对扶贫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大涉农项目管理力度,坚持公开、公示的原则,扩大项目审报透明度和规范性。此项整改工作到2019年6月完成。

49、关于“机关工作不够严谨,少数党员干部作风不够实在,存有办文办事不够规范,文件资料归档不全等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明确处站职能,明确岗位职能和责任制,在其位谋其政,要使每个干部真正承担起肩负的责任,履行好应尽的义务。规范办文办事程序,健全文件资料归档机制。

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

十二、政治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

50、关于“领导班子对严守政治纪律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落实中央、省市委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等要求方面主动对标对表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深入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围绕脱贫攻坚工作的最新要求,对标找差,查找薄弱环节,深入思考研究,逐项逐条制定针对性措施,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此项整改工作将长期坚持。

51、关于“对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审计决定、财政监督检查等明确要求整改的有关事项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审计决定、财政监督检查等明确要求整改的事项,进行“回头看”,对未整改和整改未到位的,结合本次巡察整改,不折不扣整改到位。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

52、关于“有的党员干部自我要求不严,纪律观念淡薄,不按规矩制度办事;有的心无戒惧、纪律松弛,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有的农经人员涉及职务犯罪,受到司法处理”问题的整改情况。持续开展党纪党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立足本职岗位,严格要求自我,坚持廉洁从政。教育机关党员干部吸取身边同志的违纪教训,警钟长鸣,认真反思,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开展正反两方面廉政典型教育,结合全市农经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等时机,对农经系统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53、关于“干部档案审核不严格,部分干部档案出生年月涂改、材料不全”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人员对农办机关干部人事档进行全面整理审核,尤其是对“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审核,对缺少的内容进行完善。此项整改工作2019年1月15日完成。

十三、机关财务管理不规范

54、关于“报销会议费、培训费把关不严。农办2015—2017年列支会议、培训费用108笔,合计293.52万元,其中,9笔合计87.44万元附明细资料,其余99笔合计206.08万元,仅有会议、食宿总金额发票,缺少具体明细附件”问题的整改情况。严格财务纪律,组织相关人员学习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规定,强化会议费、培训费审批管理,加强对明细附件的审核,附件不全的坚决不予报销。此项整改工作将长期坚持。

55、关于“差旅费审批不严格,职工探亲、疗养、休假报支出差补助,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全额报销”问题的整改情况。在组织2017年6月农业招商和推介活动中,处级以下人员应乘坐高铁二等座,而乘坐了一等座,每人多报支111元。对此,分管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作深刻检查,市委农办乘坐人员退出多报支的资金。严格差旅费审批,对职工探亲、疗养、休假报支出差补助的,予以追回。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

56、关于“办公用品购置管理不规范,存在账物不符、缺少明细、同一物品购买数量较多的情况,2015年以来购买电话机57部”问题的整改情况。办公用品由专人统一采购、登记、发放。物品购回后,要及时登记。完善办公用品管理台账,做到账物相符,件件有着落。此项整改工作将长期坚持。

57、关于“每年支付给盐城万利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脑技术服务费6000元,既无服务合同也无服务明细”问题的整改情况。补签书面服务合同,明确责任义务,完善服务明细。

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

58、关于“调研项目经费存在虚开票据报销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对2014年度省农委农业法制建设与政策调研项目资金虚开的邮寄费、印刷费、考察费,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就财务处理不规范、不公允作了深刻检查,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并确保制度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59、关于“在下属协会报销机关出差费、会议费,未经审批夹报费用”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应在市委农办开支而在盐城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开支的出差费、会议费,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作深刻检查;未经审批夹报的费用,如数追回。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

60、关于“机关现金会计、总账会计长期由一人兼任,审计指出后仍然未严格分设”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财务岗位设置,明确总账会计和现金会计职能。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

十四、“四种形态”践行不力

61、关于“班子抓早抓小、“咬耳扯袖”不够,对一些违纪行为和“四风”问题的重视和查处不够,个别干部顶风违规违纪行为时有发生。对全市扶贫领域违纪违规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仅在2017年底市纪委、财政局专项检查中,扶贫工作条线的人员就退出涉及个人虚报冒领和私分的扶贫款项达83.4万元。2015年以来,全市农经和扶贫系统50多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其中追究刑事责任4人。对此,市农办系统未能及时深入开展提醒谈话,加强纪律教育,举一反三、汲取教训”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党纪党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立足本职岗位,严格要求自我,坚持廉洁从政。二是教育机关党员干部吸取身边同志的违纪教训,警钟长鸣,认真反思,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开展正反两方面廉政典型教育,结合全市农经工作会议和业务培训等时机,对农经系统工作人员进行警示教育。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十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62、关于“班子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对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研判不够。查阅2012—2017年上半年有关资料,未发现班子专题研究会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记录,2014、2015、2016三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报告内容高度雷同,报告中提及的制定下发《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等资料无法查证”问题的整改情况。修订完善农办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清单、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增强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学习、遵守、维护党章,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研究年度党建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思路,印发工作要点,分解工作任务,推行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开展每季度党建工作检查,听取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严格督查考核,切实做到具体抓、经常抓。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63、关于“对廉政风险点认识不足、排查不够,压力传递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情况。班子增强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的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层层压力传递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排查各部门重要岗位、重要节点、重点人员廉政风险点,进行风险评估,完善防控措施。落实各级权力责任,实行清单管理,定期进行督查,并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64、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未落实,对分管处室(站)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存在“遮丑护短”、“好人主义”思想,不敢较真碰硬。2012—2017年,扶贫工作处长期多次从有关单位违规支取资金并使用,均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今年5月,1名分管主任、2名前后任处长受到党纪政务处分;6月份市纪委专门下发了《关于推动市委农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监督意见》”问题的整改情况。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强化廉洁自律,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对分管处室人员的廉政教育,特别是重点领域的管控,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及时提醒,将隐患扼杀在萌芽之中。此项整改工作长期坚持。

十六、扶贫领域存在管理和腐败问题较多

65、关于“农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存有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对全市扶贫项目申报核查、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等重点领域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扶贫系统的少数党员干部把扶贫经费当“唐僧肉”,将扶贫资金监管权力作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编造虚假业务事项,以劳动力培训费、宣传费、交通费、资料打印费、办公费、慰问金等名义或直接以白条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一些扶贫工作队还存在有偿使用扶贫资金应收回未收回、大量结余扶贫经费等现象。去年以来至今年上半年,全市查处涉及扶贫工作的案件198件”问题的整改情况。全面落实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三查三治”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镇村行”活动,加大扶贫领域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违法违纪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将扶贫资金由财政局统一扎口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关规定,杜绝白条报支,严格控制慰问费、培训费、宣传费等支出标准和范围。积极配合市纪委对市委帮扶工作队开展专项整治,将工作队扶贫资金统一收缴至市财政账户。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

十七、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还不够强。

66、关于“农办班子和一些党员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还不够强,对省委巡视和市委前几轮巡察发现涉及的共性问题以及单位个性问题,未巡先改的认识不到位、主动性不强,刀刃向内抓整改的措施落实不够有力,问题整改的效果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强化在纪律约束下工作的意识,主动与市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协调,班子成员带头,农办党员干部、职工自觉接受监督。对省委巡视和市委前几轮巡察发现涉及的共性问题以及单位个性问题,举一反三,主动查纠,坚持问题导向,把主动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隐患作为工作出发点,力争做到即知即改、未巡先改。

此项整改工作2018年12月30日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巩固整治成果,积极构建整改长效机制

巡察整改是全市农办系统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市委农办的整改工作虽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需要巩固整治成果,驰而不息,久久为功。下一步,市委农办将严格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工作,积极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推动农委系统党的建设、党风作风和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以更严的要求推进主体责任落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理想信念,把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农业事业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政令畅通、落实见效。农办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层层传递责任压力、级级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各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以“问题清单”、“问责清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二)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巡察问题整改。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对正在整改和已经整改仍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地推进整改。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继续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有序稳步推进;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内容,重点加强监督,抓好相关措施和制度的贯彻执行;已经完成的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任务,定期开展“回头看”,重点看问题是否彻底解决到位,看是否出现反弹,看是否有类似问题发生,看相关措施是否切实有效,看建立的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加强督促指导,克服松劲的思想、浮躁的情绪、赶进度的现象,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确保整改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切实回应党和人民的期盼。

(三)以更高的标准推进长效机制建立。在深入整改的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围绕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问责,更加突出事前预防,由表及里,找准症结,倒查制度漏洞,排查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构建符合全市农经部门特点的反腐倡廉工作新机制,为农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坚强的制度和纪律保障。

(四)以更实的作风推进农经事业发展。统筹兼顾,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推进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紧密结合,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转变机关作风紧密结合,锤炼优良品德和作风,扎实推动农经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改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改出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改出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改出服务发展的工作业绩,为推动全市农经工作迈上新台阶,建设“强富美高”新盐城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设,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8269505;邮政信箱:盐城市文港中路106号505办公室;电子信箱: rsc505@163.com。

 

原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

来源:盐城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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