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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法》传递了哪些信号?

发布日期:2019-01-21 16:01 [ ]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下称电商法)已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电商法全面覆盖微商、代购、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网络金融等交易行为,使电商行业的发展迎来了有法可依的时代,被誉为“关乎互联网电商行业格局”的综合性法律。

对于电商法的施行,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一员,对我们会有什么影响呢?接下来将为大家就其中的关键点作重点解析。

1.将微商、直播销售纳入管理

近年来,电子商务新形态不断产生,通过微信、网络直播等形式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情况日益增多,带来了很多消费维权新问题。《电子商务法》通过“其他网络服务”将这些新形态和涉及主体纳入其中,明确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有利于加强对相关领域的监管,有利于更好解决此类消费纠纷。

2.平台不得删除评价

刷销量、刷好评、删差评等“炒信”、“刷单”行为,严重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本法一是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披露的一般义务,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禁止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二是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制度,公示信用评价规则,不得删除消费者评价信息;三是明确平台经营者未为消费者提供评价途径或者擅自删除消费者评价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最高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四是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处罚,如《反不正当竞争法》。

3.制约大数据杀熟

当前,电子商务经营者积累了大量用户个人信息、交易记录等,并利用大数据对消费者进行个人画像,有目的的提供搜索结果,进行精准营销。为此,《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一是在针对消费者个人特征提供商品、服务搜索结果的同时,要一并提供非针对性选项,通过提供可选信息,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二是电子商务经营者发送广告的,还应遵守《广告法》规定。三是明确违反第七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4.“默认勾选”被禁止

当前,一些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经常采取使用很小的字号、默认勾选等各种方式,使消费者在不知情、难以察觉的情况下,出让一些权利或者被捆绑搭售。针对这种情况,《电子商务法》规定,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且禁止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同时规定了违反有关条款的行政责任。通过多角度规范,有力打击“默认勾选”等霸王行径,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除了以上这些,新《电商法》对电商从业者、消费者、管理者的责任、义务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电子商务市场正式进入法制化、规范化的时代;同时,《电商法》充分保证了运营者与消费者利益,有效杜绝非法运营、假冒伪劣产品等问题;最后,《电商法》的颁布将会为互联网创业保驾护航,为其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持。  任震宇裴莹(来源:农民日报)

来源:市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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