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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安徽湖北河南山东湖南五省入苏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名单的函

发布日期:2018-12-26 16:28 [ ] 浏览次数:

 

盐农函〔2018〕63号

 

关于公布安徽湖北河南山东湖南五省

入苏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名单的函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规范外埠入苏生猪产品防疫管理,经过安徽、湖北、河南、山东、湖南五省兽医部门推荐和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核,现公布五省准许入苏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名单。

请贵局加强市场销售生猪产品监督管理,从12月20日起未经指定通道和备案许可入苏的生猪产品不得进入我市销售,确保我市生猪产品的动物防疫安全和质量安全。

 

附件:1. 安徽湖北河南山东湖南五省入苏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名单

2. 江苏省指定通道位置

 

                     盐城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12月26日

五省入苏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名单.xlsx
外埠入苏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通道位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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