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农函〔2018〕63号
关于公布安徽湖北河南山东湖南五省
入苏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名单的函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切实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规范外埠入苏生猪产品防疫管理,经过安徽、湖北、河南、山东、湖南五省兽医部门推荐和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审核,现公布五省准许入苏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名单。
请贵局加强市场销售生猪产品监督管理,从12月20日起未经指定通道和备案许可入苏的生猪产品不得进入我市销售,确保我市生猪产品的动物防疫安全和质量安全。
附件:1. 安徽湖北河南山东湖南五省入苏生猪屠宰加工企业名单
2. 江苏省指定通道位置
盐城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12月26日